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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次開贓車 同路段撞車】
〔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/苗栗報導〕歹路不可行!苗栗縣41歲男子陳三保,98年12月及今年3月間,分別涉嫌偷竊一輛汽車,卻都在西濱快速公路後龍大山路段發生自撞車禍,把得手的車子撞毀;雖棄車逃逸,但警方根據採集到的DNA跡證,讓他俯首認罪。
警方調查,98年12月間,陳三保駕駛偷來的廂型車,行經西濱快速公路後龍大山路段約100公里處,疑似因車速過快,撞擊路肩護欄;當時棄車逃逸,但因受傷,在儀表板、椅墊留下血跡。
警方獲報到場,發現撞毀的廂型車為通報失竊的車輛,研判車上血跡可能是竊嫌遺留,將採集所得的血跡檢體送刑事局比對,但因當時刑事局沒有陳三保的DNA建檔,所以比對無結果。
不過陳三保賊星該敗,今年3月間,西濱快速公路後龍大山路段約94公里處,又發生失竊小客車自撞事故,警方到場後不見駕駛,但發現車內有多雙棉質手套、寶特瓶飲料空瓶、菸蒂等,於是採集手套內的汗漬、皮膚體屑以及空瓶口、菸蒂的唾液等檢體送刑事局比對。
比對結果發現,手套皮膚體屑及空瓶口唾液的檢體,與98年12月間的血跡檢體相符,其餘檢體則與黃姓男子相符。
警方傳訊黃男,他供出偷車人是陳三保,陳三保起初否認,但在警方出示科學辦案的證據後,才坦承犯行,被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。
引用:http://n.yam.com/tlt/society/20121008/2012100886841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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