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黃帝素問直解】
書名 黃帝素問直解
作者 高士宗
朝代 清
年份 公元1644-1911年
分類 內經
品質 0%
http://jicheng.tw/jcw/book/黃帝素問直解/index
【序】
著書家書成必序,序者,序著述之由,約以數語明此書之有裨於世也。
余於《黃帝素問》一書殫注十載告竣,名曰《直解》。
自謂有是經宜有是解,有是解宜付剞劂,會於吾心,質之古人,吾事畢矣,又何序焉?
孔安國序《尚書》云:伏羲、神農、黃帝書謂之三墳,皆言道也。
《素問》以陰陽之理,闡天人之道,天地陰陽俱於人身,人身陰陽同於天地,苟非其人,此道不明。
今以軒岐論而問之儒,儒必不知,諉諸醫;
復以軒岐所論而問之醫,醫且茫然,無以對。
嗚呼!
《素問》之傳數千百年矣,數千百年之不明,何日明之!
儒與醫之不知,何人知之!
且夫軒岐開醫道之原,而軒岐經論不彰;
方技為旁門之術,而方技偽書日盛。
醫安苟簡,畏其所難,必以軒岐《內經》教醫,天下其無醫哉!
嗟嗟!
是猶楊墨之言,充塞兩間,一旦語以孔孟之學,必譏其迂遠而不切於用矣。
誠如是,則余以是解解軒岐,亦即以是解質軒岐,不必質天下也已,又何序焉?
雖然,序之而不欲序傷之也。
心焉傷之,無可語者。
然豈竟無可語者,聊存數言,以俟後之君子。
時康熙乙亥之春 錢塘 高世 士宗題於侶山講堂
【凡例九條】
一、素問內經,乃軒岐明道之書,開物成務,醫道始昌。
雖秦煽毒,而醫書獨全。
後之注者,或割裂全文,或刪改字句。
剽竊詭道,實開罪於先聖。
如靈素合刻,篡集類經是已。
惟王太仆、馬元台、張隱庵注釋,俱屬全文。
然字句文義,有重復而不作衍文者,有倒置而未經改正者,有以訛傳訛而弗加詳察者。
余細為考校,確參訂正,庶幾補聖經,下禪後學。
二、六經文史,歷代有□卿大儒互參考訂,奕世宗仰。
至醫門經論,未得名儒碩士 閱鋟梓,故茫無征信,即《素問》一經,各家雖有注釋,余詳觀之,非苟簡隙漏,即敷淺不經。
隱庵集注,義意艱深,其失也晦。
余不得已而更注之,顏曰「直解」,世之識者尚其鑒諸。
三、隱庵先生有集注之刻,不便雷同,故曰「直解」。
注釋直捷明白,可合正文誦讀,非如張太岳《四書直解》,其訓詁有不可讀者。
四、《素問》八十一篇,原遺闕二篇,今已搜補矣。
每篇名目,俱當詮解,茲刻不第詮解篇名,即篇中大旨亦逐為指出。
一篇之中,分為數節,蓋以詞論冗繁,略分節旨,使觀者易於領會耳。
五、軒岐《素問》謂之聖經,不容假借,無奈後人著作方書,偏剿襲其義,摘取其文,而經脈針刺之理、三才運氣之道,茫乎若迷,鳴呼!
世如斯、醫如斯,學道者又如斯,則經幾晦於方技,將見素問內經徒寄空名於天壤耳!
後之業是道者,當知篇章字句,皆屬珠璣,毋容稍為去取者也。
六、是注體會先聖微意,言言中的,字字見解,而一針一血,尤必深入淺出,俾千百世後,永為畫定不易之說,庶軒岐問答之神,躍躍紙上,而至精至微之理,炳若日星。
然道非淺近,故本注云:非其人勿授、非其真傳不傳。
余之勞心神、歷寒暑,以成此解,亦第藏之名山,傳之其人而已,此復何計哉。
七、《素問》注解,不下十余家,余多方購覽,而明顯入彀者,十不得一。
然世之學人,便知諸刻紛壇,其中是非莫辨、真偽難分,余豈能執余注而告諸人曰:余解是真也,非偽也。
噫!
必不能矣!
所以雖付剞劂,要亦信諸吾心,質之軒岐,不冀人之知也。
雖然,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,倘後之君子,或嗣而續之,倡而明之,又余之深幸也夫。
八、《素問》論人身陰陽、血氣,臟腑、經脈,而無治病之法,是以數千年來,醫家咸置不問,蓋意理精深,無從控討。
是解則理明義達,不冗不漏。
然必誠切研求,潛心會悟,始能得其旨趣。
昔者,余著《傷寒集注》,梓以問世,亦可謂理明義達,不冗不漏矣,而研求會悟,似鮮其人,因思《素問》之書,亦猶是也。
言念及此,良可悲已。
九、《素問直解》外,更有《本草崇原》、《靈樞直解》、《金匱集注》聖經賢論剞劂告竣。
尤有《醫學真傳》之梓,蓋本神農、黃帝、仲景諸書,而詳明識證施治、品方用藥之法也。
余嘗謂聖賢經論,猶布帛菽粟,布帛御寒而必為之衣,菽粟救飢而必為之食。
《醫學真傳》亦為衣而使人可衣,為食而令人可食也。
然必經論俱成而後梓也,姑有待也。
【卷之一】
《素問》為《黃帝內經》,本太素渾元之理,闡天人合一之道。
謀諸岐伯,開示諸臣。
雖岐伯之言居多,而黃帝之問實啟之。
故後世以《黃帝內經》九卷,稱為《素問》。
漢?班固《藝文志》曰:《黃帝內經》十八卷,《素問》即其經之九卷也,兼《靈樞》九卷,乃其數焉。
【上古天真論第一篇】
上古者,黃帝之時追溯混沌初開,鴻 始辟也。
天真者,天性自然之真,毫無人欲之雜也。
帝欲壽天下之民,故言上古之人,春秋皆度百歲,而今時之人不能也。
更欲昌天下之後,故言人壽雖年老有子。
而今時之人,又不能也。
終舉上古真人,乃上古天真之人也。
中古至人能同於上古之真人者也。
其次有聖人,其次有賢人,能學中古之至人,無愧於上古之真人。
故名《上古天真論》。
昔在黃帝,生而神靈,弱而能言,幼而徇齊,長而敦敏,成而登天。
徇,循同。
長,上聲。
下仿此。
史臣敘《黃帝素問》,而先為紀述之。
黃帝姓公孫,有熊國君少典之子,繼神農而有天下。
生於軒轅之丘,故名軒轅。
以土德王天下,故號黃帝,在,察也。
史臣追述而稽察之。
故曰昔在「生而神靈」。
度越凡流,天授之聖人也。
「弱而能言」,生而知之,弱年即能立言也。
循,順也。
齊,正也。
「幼而循齊」,年雖幼,能順其正也。
敦,誠信也。
敏,通達也。
「長而敦敏」,長則誠信通達,垂拱致治,教化大行也。
「成而登天」,帝鑄鼎於鼎湖之山,鼎成升仙,群臣攀龍髯而莫及也。
乃問於天師曰:余聞上古之人,春秋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,今時之人,年半百 而動作皆衰者,時世異耶?
人將失之耶?
【上古天真論第一篇】
岐伯為帝師,故史臣稱為天師。
帝欲天下之人,壽同上古。
故問上古之人,春秋皆度百歲。
度,越也。
年越百歲,而動作且不衰。
今時之人,年僅半百,而動作皆衰者,豈古今時世之異耶?
抑不得其道而人將失之耶?
岐伯對曰:上古之人,其知道者,法於陰陽,和於朮數,食飲有節,起居有常,不妄作勞,故 能形與神俱,而盡終其天年,度百歲乃去。
言非時世之異,乃人自失其道也。
上古之人,其知養生之道者,能取法於天地之陰陽,調和於五行之術數,知陰陽術數之道,則食飲有節,起居有常,以養其形,不妄作勞,以安其神,故能形與神俱,而盡終其天年,此所以春秋皆度百歲乃去也。
今時之人不然也,以酒為漿,以妄為常,醉以入房,以欲竭其精,以耗散其真,不知持滿, 不時御神,務快其心,逆於生樂,起居無節,故半百而衰也。
樂,音落,下同,余篇仿此。
今時之人,不知養生之道,而且戕賊其生。
酒能亂性,若以酒為漿,則心不由理,而以妄為常矣。
以酒為漿,則身不由心,而醉以入房矣。
醉以入房,是以欲竭其精也。
以妄為常,是以耗散其真也。
竭精耗真,則不知持滿之道以養身,不知隨時御神之法以養心,但務快其心,而其身則逆於生樂,致起居無節,不能形與神俱,故年半百而動作皆衰也。
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,皆謂之虛邪賊風,避之有時,恬 虛無,真氣從之,精神內守,病安從來?
, 同。
上古聖人,恐人為外邪所侵,故教下也。
凡四時不正之氣,皆謂之虛邪賊風,教其避之有時,其心則恬 虛無,而本元之真氣從之,不竭其精,時御其神,則精神內守,外知所避,內得其守,病安從來?
是以志閑而少欲,心安而不懼,形勞而不倦,氣從以順,各從其欲,皆得所愿,故美其食,任 其服,樂其俗,高下不相慕,其民故曰朴。
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,淫邪不能惑其心,愚智賢不肖,不 懼於物,故合於道,所以能年皆度百歲,而動作不衰者,以其德全不危也。
內得其守,外知所避,是以內則志閑而少欲,心安而不懼,外則形勞而不倦,內外安和,故氣從以順,各從其欲,而皆得所愿也。
故外則美其食,任其服;
內則樂其俗,高下不相慕。
上古之民,不同於今日之民,其民故曰朴。
夫美其食,任其服,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。
樂其俗,是以淫邪不能惑其心。
高下不相慕,是以愚智賢不肖不懼於物,其民曰朴。
故合於養生自然之道。
所以上古之人,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,以其道合則德全,而不致傾危也。
由是,則非時世之異,而人自失其道也。
此一節,言形與神俱,則內外安和,道合德全而能壽也。
【上古天真論第一篇】
帝曰:人年老而無子者,材力盡耶?
將天數然也?
帝既欲壽天下之民,更欲昌天下之後,故問人年老而無子者,自身之材力盡耶?
抑將天數拘限而然也?
岐伯曰:女子七歲,腎氣盛,齒更發長。
更,平聲,下同。
人之生子,天數固有常期。
材力亦有定數,天施地生,在人則男施女生。
故先論女子。
女子起於七歲者,偶得奇數,陰中有陽也。
故女子七歲,腎氣始盛。
《五臟生成篇》云:「腎之合,骨也,其榮發也。
」齒者,骨之余,腎氣盛,故齒更發長。
二七,而天癸至,任脈通,太衝脈盛,月事以時下,故有子。
任脈之任,平聲,余篇仿此。
天癸者,男精女血,天一所生之癸水也。
二七而天癸至,則任脈通,任脈通,則太衝脈盛。
《骨空論》云:任脈起於中極之下,上關元。
是任脈合少陰也。
《陰陽離合論》云:太衝之地,名曰少陰。
是太衝亦合少陰也。
故任脈通,太衝脈盛,則少陰癸水之月事以時下。
月事時下,腎氣勻調,故有子,言有子自二七始也。
三七,腎氣平均,故真牙生而長極。
平均,平滿均調,無太過無不及也。
腎氣平均,故真牙生而長極,齒根尖深者名牙,牙之最後生者,名真牙。
言七歲腎氣始盛,至三七而充足也。
四七,筋骨堅,發長極,身體盛壯。
筋骨,肝腎之所主也。
堅,固足也。
肝腎固足,故發長極,身體盛壯也。
言四七,內堅固,外充滿,無以復加也。
五七,陽明脈衰,面始焦,發始墜。
陽明之脈,行於面,衰則面始焦。
陽明多血多氣,衰則血氣不充溢於毛竅,故發始墜。
言四七血氣盛極,至五七而始衰也。
六七,三陽脈衰於上,面皆焦,發始白。
三陽,太陽、陽明、少陽也。
三陽之脈,皆起於面,故脈衰於上,始則面始焦者,至此則皆焦矣。
始則發始墜者,至此則始白矣。
言五七陽明脈衰,至六七而三陽皆衰也。
七七,任脈虛,太衝脈衰少,天癸竭,地道不通,故形壞而無子也。
二七而天癸至,則任脈通,太衝脈盛,至七七而任脈虛,太衝脈衰少,是以天癸竭。
天癸之水,行於地中,水竭則地道不通,不通故有形之經脈敗壞,而無子也。
此女子天數有常期,而材力有定數者如此。
丈夫八歲,腎氣實,發長齒更。
男子起於八歲者,奇得偶數,陽中有陰也。
腎氣實者,言八歲以前,腎氣尚虛,至此始實也,腎合骨,其榮發,故發長齒更。
二八,腎氣盛,天癸至,精氣溢瀉,陰陽和,故能有子。
寫,瀉同,余篇仿此。
二八腎氣盛者,言八歲方實,至二八而始盛也。
腎氣盛,故天癸至,天癸至,則精氣滿溢而外瀉。
男女媾精,故陰陽和而有子。
言男子二八,始能有子也。
三八,腎氣平均,筋骨勁強,故真牙生而長極。
腎氣平滿均調,則精氣營運,故筋骨勁強,筋骨勁強,故真牙生而長極。
言男子三八,而腎氣衝和也。
四八,筋骨隆盛,肌肉滿壯。
三八,筋骨勁強,至四八,則有餘而隆盛矣。
筋骨隆盛於內,則肌肉亦滿壯於外。
男子腎氣至四八而內外有餘也。
五八,腎氣衰,發墜齒槁。
腎氣八歲始實,四八盛極,至五八而始衰。
腎氣實,則發長齒更,腎氣衰,則發墜齒槁,自然之理也。
六八,陽氣衰竭於上,面焦,髮鬢斑白。
五八衰在下之腎氣,至六八,則在上之陽氣亦衰竭矣。
蓋陽氣盛,則其顏光,毛髮長。
今陽氣衰竭於上,故面焦,髮鬢斑白。
七八,肝氣衰,筋不能動,天癸竭,精少,腎臟衰,形體皆竭。
藏,作臟,余篇凡作臟者,俱不釋,如字則釋之。
肝氣衰者,腎水不生肝木也。
肝衰,則血不榮筋,故筋不能動。
肝衰則天癸已竭。
男子之天癸,精也。
天癸竭,則精少,精少,則腎臟衰。
腎臟衰,不但衰無形之氣,有形之形體,亦皆竭矣。
八八,則齒發去。
五八腎氣始衰,則發墜齒槁。
至八八,則齒發離形體而去矣。
此男子天數有常期,而材力有定數者如此。
腎者主水,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,故五臟盛,乃能瀉,今五臟皆衰,筋骨解墜,天癸盡矣。
故髮鬢白,身體重,行步不正,而無子耳。
五藏,臟同;
六府,腑同。
余篇臟腑,俱仿此。
而臟之藏,如字,解墜同懈惰。
先天癸水,籍後天水穀以生。
故腎者主水。
水,癸水也:受五臟六腑水穀所化之精,而藏之於腎。
夫六腑之精,歸於五臟,五臟之精,復歸於腎,故必五臟盛,精乃能瀉。
今五臟皆衰,筋骨懈惰,而天癸亦盡矣。
天癸盡於內,故髮鬢白,身體重,行步不正見於外,此其所以無子耳。
【上古天真論第一篇】
帝曰: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,何也?
上文論男女天癸之常,以明今時不同於上古。
帝欲今時之人同於上古,故問有其年已老而猶然有子者何也?
岐伯曰:此其天壽過度,氣脈常通,而腎氣有餘也,此雖有子,男不過盡八八, 女不過盡七七,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。
年老有子,此其天壽過度,七七、八八,不能限也。
其人必氣脈常通,而腎氣有餘,故老而有子也。
此雖有子,非其常數;
若以常數論之,男子天癸不過盡於八八,女子天癸不過盡於七七,而上天之氣,下地之精皆竭矣。
【上古天真論第一篇】
帝曰:夫道者,年皆百數,能有子乎?
道者,百數有子,女子不在其中;
上文年老有子,亦但問男子,岐伯兼論男女,故帝復問也。
【上古天真論第一篇】
岐伯曰:夫道者,能卻老而全形,身年雖壽,能生子也。
形有盡,道無窮。
夫道者,自能卻老而全形,天之常數,不得限之。
故身年雖壽,能生子也。
此一節,言生子有常數,惟道者能卻老全形,雖壽而有子也。
黃帝曰:余聞上古有真人者,提挈天地,把握陰陽,呼吸精氣, 獨立守神,肌肉若一,故能壽敝天地,無有終時,此其道生。
道者,百數有子,惟古為然。
故曰,余聞上古有真人者,乃稟道之人也。
道居天地之上,大道無形,生育天地,故其人能提挈天地;
大道無情,營運日月,故其人能把握陰陽;
呼吸而天地之精氣合,故呼吸精氣,獨立而天地之元神守,故獨立守神。
真人肌肉之體,與天地清寧之體無二,故肌肉若一。
如是,故能壽敝天地。
敝,盡也。
壽盡天地,則無有終時。
凡此皆其道之所生,上古真人之稟道者如此。
中古之時,有至人者,淳德全道,和於陰陽,調於四時,去世離俗,積精全神,游 行天地之間,視聽八達之外。
此蓋益其壽命而強者也,亦歸於真人。
至,極也。
中古之時,有至人者,極盡人道,以歸於真也。
淳德全道者,淳其天性之德,全其固有之道也。
和於陰陽,調於四時者,和調於天地陰陽之四時也。
去世離俗者,身居世俗之內,心超世俗之外也。
積精全神者,精積而神全也。
能如是也,故形體游行於天地之間,聰明視聽於八達之外,此至人全道,蓋益其壽命而自強者也。
其體亦歸於真人。
此中古至人,歸真以合道者如此。
其次有聖人者,處天地之和,從八風之理,適嗜欲於世俗之間,無恚嗔之心,行不欲離於世,被 服章,舉不欲觀於俗,外不勞形於事,內無思想之患,以恬愉為務,以自得為功,形體不敝,精 神不散,亦可以百數。
恚,音惠,余篇仿此。
聖人者,先知先覺之人也。
真人居天地之上,至人去世俗之間。
聖人,則處天地之和,從八風之理,其居世俗之內也,則適嗜欲於世俗之間,而無恚嗔之心,其行已也,不欲自離於世,亦被服而章。
服,衣也。
章,冠也。
其舉動也,不欲觀於習俗,故外不勞形於事,內無思想之患。
內無思想,則以恬愉為務,外不勞形,則以自得為功。
不勞形而自得,則形體不敝。
敝,壞也。
無思想而恬愉,則精神不散。
散,失也。
如此,則壽亦可以百數,是同於至人之益其壽命而強者矣。
此言聖人之同於至人者如此。
其次有賢人者,法則天地,象似日月,辨列星辰,逆從陰陽, 分別四時,將從上古,合約於道,亦可使益壽,而有極時。
別,音逼。
賢人者,則古稱先,闡幽發微之人也。
法則天地者,上法天,下則地也。
日月星辰系於天,故象似日月,辨列星辰。
象似者,效像擬似。
辨列者,分辨條列也。
陰陽四時征於地,故逆從陰陽,分別四時。
逆,迎也。
陰陽之變,迎而從之,四時之常,分而別之。
如此,則將從上古,而合約於道,能如是也,亦可使益壽。
猶言亦可如至人,而使益其壽命也。
而有極時者,真人壽敝天地,無有終時。
賢人則有極時,此賢人學道,亦可如聖人,而幾於至人者如此。
此一節,承上文道者年壽有子之意,言上古真人能全道,中古至人能全真,聖人賢人,全真以合道也。
【四氣調神篇第二篇】
舊本誤傳大論,今改正。
四氣調神者,隨春夏秋冬四時之氣,調肝心脾肺腎五臟之神志也。
君臣問答,互相發明,則曰論。
無君臣之問答則曰篇,余皆仿此。
此篇乃黃帝繼上文而言之,欲人四氣調神以全其天真也。
春三月,此為發陳,天地俱生,萬物以榮。
為,去聲;
下此為之為俱同。
春氣從陰而陽,開發冬時閉藏之氣,故此為發陳。
四時之氣,天地主之,至春則天地俱生。
盈天地之間者,惟萬物,天地俱生,則萬物以榮。
夜臥早起,廣步於庭,被發緩形,以使志生,生而勿殺,予而 勿奪,賞而勿罰,此春氣之應,養生之道也。
逆之則傷肝,夏為寒變,奉長者少。
予,輿同,長上聲,下同。
人體春時之氣而調神,當夜臥早起,以使其生,廣步於庭,以運其身。
步庭之時,更當被發緩形,以使肝志內生。
志者,神之所依也。
肝志內生,故但生之而勿殺,但予之而勿奪,但賞之而勿罰。
凡此皆所以逐其春生之氣,故曰此春氣之應,在人為養生之道也。
若逆之而不養其生,則傷肝,肝傷則春無以生,故至夏有寒病之變,而奉夏長者少。
是知調春生之氣,乃為夏長之基。
【四氣調神篇第二篇】
夏三月,此為蕃秀。
天地氣交,萬物華實。
蕃,蕃衍。
秀,榮秀也。
夏時從生而長,則蕃衍矣。
既長而盛,則榮秀矣。
天地氣交者,天氣盡施於地,地氣盡騰於天。
萬物華實者,華美成實也。
夜臥早起,無厭於日,使志無怒,使華英成秀,使氣得泄,若所愛在外,此夏氣之應,養長之 道也。
逆之則傷心,秋為 瘧,奉收者少,冬至重病。
,音皆。
余篇仿此。
人體夏時之氣而調神,當夜臥早起,以遂其長,無厭於日,以厲其心,夏日最長而無厭,則心氣清明,故使心志無怒。
無怒,平和也。
心志平和,則凡華英者,皆使之成秀矣。
華英成秀,則氣機充溢,故使氣得以疏泄,若所愛在外者然。
凡此,皆所以遂其夏長之氣。
故曰此夏氣之應,在人為養長之道也。
若逆之而不養其長,則傷心,心傷則夏無以長,故至秋有陰寒之 瘧,而奉收者少。
秋無以收,冬何以藏,故冬至重病。
是知養夏長之氣,不但為秋收之基,且為冬藏之本。
【四氣調神篇第二篇】
秋三月,此為榮平,天氣以急,地氣以明。
夏時盛極,秋氣舒緩,其時則從容而平定也。
天氣以急,肅殺將至也,地氣以明,草木將凋也。
早臥早起,與雞俱興,使志安寧,以緩秋刑,收斂神氣,使秋氣平,無外其志, 使肺氣清,此秋氣之應,養收之道也。
逆之則傷 肺,冬為飧泄,奉藏者少。
飧,音孫,余篇同。
藏,如字,下同。
人體秋時之氣而調神,當早臥以寧,早起以清。
與雞俱興者,雞臥則臥,雞起則起也。
早臥早起,所以使肺志安寧,以緩秋時之刑殺也。
收斂神氣,使秋氣平者,言使志安寧,所以收斂神氣也。
以緩秋刑,所以使秋氣平也,是五臟之志,即五臟之神矣。
無外其志,使肺氣清者,言收斂神氣,乃無外其志也。
使秋氣平實,使肺氣清也,是五臟之神,即五臟之志矣。
凡此,皆所以遂其秋收之氣,故曰此秋氣之應,在人為養收之道也。
若逆之而不養其收,則傷肺,肺傷,則秋無以收,故冬為飧泄之病,奉冬藏者少,是知調秋收之氣,乃為冬藏之基。
【四氣調神篇第二篇】
冬三月,此為閉藏,水冰地坼,無擾乎陽。
坼,音拆。
余篇同。
閉,閉塞。
藏,伏藏也。
水冰,水性至動,凍而冰也。
地坼,地體至濃,裂而坼也。
無擾乎陽,地氣固藏,不騰於天也。
早臥晚起,必待日光,使志若伏若匿,若有私意,若己有得,去寒就溫,無泄皮膚, 使氣亟奪,此冬氣之應,養藏之道也。
逆之則傷腎,春為痿厥,奉生者少。
人體冬時之氣而調神,當早臥晚起,以避其寒,必待日光,以就其溫,使腎志若伏若匿,而退藏於密。
若有私意而不出諸口,若己有得,而不告諸人者然。
去寒就溫,去戶外之寒,以就深室之溫也。
無泄皮膚,使氣亟奪,無以寒風泄其皮膚,使陽氣亟奪也。
凡此,皆所以遂其冬藏之氣,故曰此冬氣之應,在人為養臟之道也。
若逆之而不養其臟,則傷腎,腎傷,則冬無以藏,故至春為痿厥之病,而奉春生者少,是知調冬藏之氣,乃為春生之基。
此一節,言隨四時之氣,調五臟之神,為生長收藏之先基也。
天氣清淨,光明者也。
藏德不止,故不下也。
【四氣調神篇第二篇】
四時之氣,天氣主之。
天氣清淨,言天純粹無為也。
光明者也,言天覆照無私也。
天之內而清淨,外而光明,由於藏德不止;
藏德不止,即天之所以調神,故位極其高,體隆於上,而不下也。
天明,則日月不明,邪害空竅。
天德惟藏,大明不明,故有日焉,為之明於晝;
有月焉,為之明於夜。
使天自用其明,則日月不明,日月不明,則四時不成,邪害天地之空竅。
陽氣者閉塞,地氣者冒明。
邪害天之空竅,則所謂陽氣者,閉塞於上,而不下降矣。
邪害地之空竅,則所謂地氣者,昏冒其明,而不上承矣。
雲霧不精,則上應白露不下,交通不表,萬物命故不施,不施,則名木多死。
應,平聲。
地氣上升則為雲霧,天氣清明,則有白露,若地氣不升,而雲霧不精,則上應白露不下矣。
精,猶極也。
表,四布也。
上下交通而四布,則萬物秉命以施生,若交通不表,萬物命故不施,而名木多死矣。
惡氣不發,風雨不節,白露不下,則菀 不榮。
菀,音郁,義通,余篇仿此。
惡氣,不正之氣也。
發,散發也。
惡氣不發,則四時之風雨不節,而清潔之白露不下,凡草木皆菀 不榮。
菀,郁也;
,枯也。
凡此,皆閉塞冒明之所致也。
賊風數至,豪雨數起,天地四時不相保,與道相失,則未央絕滅。
數,音朔。
夫名木多死,菀 不榮,由於賊風數至,豪雨數起,致天地四時之氣,失其常度,故不相保,而與道相失。
如是,則天地之氣,亦未央而絕滅矣。
央,久也。
此天地失道,而四時不成,皆邪害空竅之所致也。
惟聖人從之,故身無奇病,萬物不失,生氣不竭。
從之者,處天地之和,順四時之氣也。
惟聖人從之,故養身,則身無奇病,治人,則萬物不失,生氣流行而不竭也。
逆春氣,則少陽不生,肝氣內變;
逆夏氣,則太陽不長,心氣 內洞;
逆秋氣,則太陰不收,肺氣焦滿;
逆冬氣,則少陰不藏,腎氣獨沉。
【四氣調神篇第二篇】
凡少陽少陰之少,去聲,余篇同。
從之則順,反之則逆。
少陽主春生之氣,逆春氣,則少陽不生。
肝木王於春,逆則肝氣內變。
太陽主夏長之氣,逆夏氣,則太陽不長。
心火王於夏,逆則心氣內洞。
太陰主秋收之氣,逆秋氣,則太陰不收。
肺金王於秋,逆則肺氣焦滿。
少陰主冬藏之氣,逆冬氣,則少陰不藏。
腎水王於冬,逆則腎氣獨沉。
夫四時陰陽者,萬物之根本也。
所以聖人春夏養陽,秋冬養陰,以從其根;
故與萬物浮 沉於生長之門,逆其根,則伐其本,壞其真矣。
夫四時之太少陰陽者,乃萬物之根本也。
所以聖人春夏養陽,使少陽之氣生,太陽之氣長;
秋冬養陰,使太陰之氣收,少陰之氣藏。
養陽養陰以從其根,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不息之門。
若不能養而逆其根,則伐其本,且壞其真矣。
逆根伐本壞真,不能浮沉於生長不息之門。
故陰陽四時者,萬物之終始也,死生之本也,逆之則災害生,從之則苛疾不起,是謂得道。
四時之氣,不外陰陽。
陰陽之氣,征於四時。
故陰陽四時者,乃萬物之終而復始也。
終矣而始,是死而復生之本也。
若逆之則災害生,從之則苛疾不起,從而不逆,是謂得道之聖人。
道者聖人行之,愚者佩之,從陰陽則生,逆之則死,從之則治,逆之則亂,反順為逆,是謂內格。
承上文得道,而言道者。
聖人行之於先,愚者佩之於後,佩之而從陰陽,則生,不能佩而逆之,則死。
從之則治,所以生也;
逆之則亂,所以死也。
從,順也。
反順為逆,則陰不交陽,陽不交陰,上下表裡不通,是謂內格。
是故聖人不治已病,治未病,不治已亂,治未亂,此之謂也。
夫病已成而後藥之,亂已成 而後治之,譬猶渴而穿井,斗而鑄錐,不亦晚乎!
聖人不治已病之候,而治未病之先,不治已亂之日,而治未亂之時,即此從之而不逆之之謂也。
若已病而後藥,已亂而後治,取而譬之,不亦晚乎!
此一節,言天藏德而四時成,聖人從之,所以調神而全真也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生氣通天者,人身陰陽五行之氣,生生不已,上通於天也。
氣為陽,主生。
故帝論陽氣內藏,則承上衛外,可以上通於天。
伯謂陽主外,陰主內。
陽外,而復秘密;
陰內,而能起亟,則精固於內,氣立於外,可以上通於天,長有天命,故名《生氣通天論》。
黃帝曰:夫自古通天昔,生之本,本於陰陽;
天地之間,六合之內,其氣九州,九竅、五臟、 十二節,皆通乎天氣。
帝論人之生氣,上通於天,追溯孕含未剖,太虛寥廓之時,故曰自古通天者,乃有生之本,本於人身之陰陽。
凡天地之間,六合之內,其地氣之九州,人氣之九竅、五臟、十二節,皆通乎天氣,此生氣之所以通天也。
六合,四方上下也。
九州,冀、兗、青、徐、梁、荊、雍、豫、楊也。
九竅,兩目、兩耳、兩鼻、口、前後陰也。
五臟,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腎也。
十二節,兩手、兩肘、兩臂、兩足、兩 、兩髀,皆神氣之游行出入也。
其生五,其氣三,數犯此者,則邪氣傷人,此壽命之本也。
數,音朔。
凡人之生,各具五行,故其生五。
五行之理,通貫三才,故其氣三。
人之一身,三才具備,以人身三才之氣,數犯此五行者,則木有風邪,火有熱邪,土有濕邪,金有燥邪,水有寒邪,故邪氣傷人。
邪氣傷人,壽命不保,此生五氣三,乃人身壽命之本也。
蒼天之氣,清淨則志意治,順之,則陽氣固,雖有賊邪,弗能害也。
此因時之序。
故聖 人傳精神,服天氣而通神明,失之則內閉九竅,外壅肌肉,衛氣散解,此謂自傷,氣之削也。
散,上聲。
解,作懈。
下同。
清淨者,蒼天之氣也。
天氣清淨,則人之志意亦治,是天氣之通於人也。
順之者,順此清淨之氣也。
故順之則陽氣外固,雖有賊邪,弗能害也。
所謂順之者,此因時之序,言因四時之次序而清淨也。
惟聖人能順之,故聖人傳精神。
所謂傳精神者,乃服天清淨之氣,而通吾身之神明,若人不能順而失之,則陽氣不從內以達外,故內閉九竅,外雍肌肉,不從肌肉而充皮膚,故衛氣散解,此人不服天氣,謂之自傷。
陽氣不固,故曰氣之削也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陽氣者,若天與日,失其所。
則折壽而不彰。
人身陽氣,如天如日。
蓋營運通體之陽氣,若天旋轉。
經脈之陽氣,若日也。
通體之氣,經脈之氣,各有其所,若失其所,則營運者,不周於通體,施轉者,不循於經脈,故短折其壽而不彰著於人世矣。
故天運當以日光明,是故陽因而上,衛外者也。
天氣清淨,明德惟藏。
故天之默運於上也,當以日光明。
是故人身之陽氣,因之而上。
陽因而上,其體如天;
衛外者也,其體如日,此陽氣之若天與日也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因於寒,欲如運樞,起居如驚,神氣乃浮。
清淨之氣,天人之正氣也。
寒暑燥火濕風之氣,天人之淫氣也。
若因於寒,則欲如運樞。
運樞者,寒邪卒至,則起居如驚,神氣乃外浮以應之也。
由是而知,因於寒,乃陽因而上也,欲如運樞,衛外者也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因於暑,汗,煩則喘喝,靜則多言;
體若燔炭,汗出而散。
若因於暑,夏月皮毛開發,故汗;
煩則喘喝,暑邪傷陽也。
靜則多言,暑邪傷陰也。
若傷暑無汗,則病燥火之氣,故體若燔炭。
燔炭,燥火也。
故必汗出而散。
言陰液出於皮毛,則暑邪燥火始散。
由是而知,因於暑,乃陽因而上也。
汗出而散,衛外者也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因於濕,首如裹,濕熱不攘。
大筋 短,小筋弛長, 短為拘,弛長為痿。
,軟同,全篇仿此。
若因於濕,濕氣重著,故首如裹。
陽熱之氣,逢濕則滯,故濕熱不攘。
不攘者,不外拒於皮毛,不如因寒之乃浮,不如因暑之汗出也。
濕傷肌肉,不從肌肉而外出,則內入於筋骨之間,故大筋 弱而短,小筋弛縱而長。
大筋連於骨內, 短,則屈而不伸,故 短為拘。
拘,攣也。
小筋絡於骨外,弛長則伸而不屈,故弛長為痿。
痿,痿痹也。
此陽因而上,濕熱不攘,不能衛外者也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因於氣,為腫,四維相代,陽氣乃竭。
氣,猶風也。
《陰陽應象大論》云:陽之氣,以天地之疾風名之,故不言風而言氣。
因於氣為腫者,風淫末疾,四肢腫也。
四維相代者,四肢行動,不能彼此借力而相代也。
四肢者,諸陽之本,今四維相代,則陽氣乃竭,此陽因而上,陽氣竭,而不能衛外者也。
陽氣者,煩勞則張,精絕,辟積於夏,使人煎厥,目盲不可以視,耳閉不可以聽,潰潰乎若 壞都, 乎不可止。
,音骨,余篇同。
陽氣者,由內而外,根於陰精,如煩勞則陽氣外張,陰精內絕,陰不交陽,故精絕。
辟積,重復也。
辟積於夏者,冬時受病,病不能愈,重復時日,至於夏也,夏月火盛,內亡其精,故使人煎厥。
煎厥,如火之焚而熱極也。
精氣不注於目,故目盲不可以視;
精氣不充於耳,故耳閉不可以聽。
潰潰,亂貌,潰潰乎若壞都,言耳目昏亂,神失其守,若國都之敗壞也。
,流貌, 乎不可止,言神氣散馳,流而不返,不可挽回而止之也。
此煩勞傷精,而神氣內亂也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陽氣者,大怒則形氣絕,而血菀於上,使人薄厥。
有傷筋,縱,其若不容。
陽氣者,自下而上,本於陰血,如大怒則逆氣上形。
形者,悻悻然見於其面也。
氣絕者,怒則氣上不接於下也。
血隨氣行,氣逆則血鬱於上,氣血皆逆,則使人薄厥。
薄厥,虛極而厥逆也。
血不養筋,則有傷於筋,筋傷則縱。
所謂縱者,轉動不能,其若不容者然。
此大怒氣逆而血不榮筋也。
汗出偏沮,使人偏枯。
汗出見濕,乃生痤痱。
高梁之變,足生大疔,受如持虛。
勞汗當 風,寒薄為 ,郁乃痤。
痤,坐,平聲。
高梁,即膏梁,余篇同。
,音渣。
沮,猶濕也。
陽氣內通精血,復從中土,而外出於皮膚,故假汗出膏梁以明之。
汗者,水穀之精,從內出外,若汗出偏沮,則氣血不周於身,故使人偏枯。
若夏日汗出,而見水濕之氣,則皮膚濕熱生癤如痤,生疹如痱。
若膏梁濃味,傷其中土,因膏梁而變病,則足生大疔。
受如持虛,言疔從內以出外,如持虛器而受毒也。
若勞碌汗出而當風。
風,寒氣也。
故寒薄為 ,郁乃痤,言寒薄於皮膚而上行,則為 。
,赤鼻也。
寒鬱於皮膚而外泄,則為痤。
痤,小癤也。
此言陽氣加陰乃為汗,從中土而外出於皮膚也。
陽氣者,精則養神,柔則養筋。
精,精粹也。
柔,柔和也。
上文煩勞精絕至目盲耳閉,而神氣散亂,故曰,陽氣者,精則養神,所以申明上文陽氣不精而神無所養也。
上文大怒氣絕,至血菀而傷筋。
故曰陽氣者,柔則養筋,所以申明上文,陽氣不柔而筋無所養也。
開闔不得,寒氣從之,乃生大僂。
陷脈為 ,留連肉腠。
俞氣化薄,傳為善畏,及為驚駭,榮氣 不從,逆於肉理,乃生癰腫。
魄汗未盡,形弱而氣爍,穴俞以閉,發為風瘧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俞,音輸,余篇同。
上文假汗出膏梁,以明陽氣從中土而出於皮膚,此假開闔,以明陽氣由闔而開,由開而闔,不但從內以出外也。
開闔者,外內之樞機,開則外出,闔則內入;
今開闔不得,則太陽之寒氣從之。
背為陽,主開;
腹為陰,主闔。
開闔不得,寒氣從之,則背突胸窩,乃生大僂。
僂,傴僂也,此言陽氣之不能開闔也。
陷脈為 ,留連肉腠,言寒邪陷於脈,則肉腠或空或突,而如嶁,留連肉腠而難愈也。
俞氣化薄,言寒邪入於穴俞,則俞氣變化而內薄。
薄,泊也。
傳為善畏,及為驚駭,言薄心氣,則善畏,薄肝氣,則驚駭也。
榮氣不從,逆於肉理,乃生癰腫,言寒邪入於肉,則榮血之氣不從肌肉以外出,但逆於肉理,而生癰腫也。
此陽氣不能由闔而開也。
魄汗未盡陽氣外虛也,形弱而氣爍,形體虛弱,而熱氣外爍也。
穴俞以閉,不能內入也,身汗而熱,內外不和,故發為風瘧,此陽氣不能由開而闔也。
上文言陽氣外出於皮膚;
此言陽氣更從內以出外,從外以入內,所以承上文而補其未盡之義也。
故風者,百病之始也。
清靜,則肉腠閉拒,雖有大風苛毒,弗之能害,此因時之序也。
故 病久則傳化,上下不並,良醫弗為。
承上文風瘧之意,言風為百病之始,宜順天時而避之也。
六淫之氣,風居其首,故風者,百病之始也。
身心清靜,則肉腠閉拒,雖有大風苛毒,弗之能害,此因四時之序也。
若不因時序,受大風苛毒而為病,必至從表入裡,由淺入深,故病久則傳化。
傳化,傳經變化也。
病久傳化,則上下陰陽不相交並,雖有良醫,弗能為也。
故陽蓄積病死,而陽氣當隔,隔者當瀉,不亟正治,粗乃敗之。
病久傳化,其所由來者漸矣。
故陽蓄積病死,言亢陽蓄積,至病久弗為而死也。
而陽氣當隔,言亢陽之氣當與腑臟相隔也。
申明當隔者,若既病則當瀉,苟不亟瀉而正治之,猶粗工之敗乃事,不得云良醫弗為也。
故陽氣者,一日而主外,平旦人氣生,日中而陽氣隆,日西而陽氣已虛,氣門乃收。
是故暮而閉拒,無擾筋骨,無見霧露,反此三時,形乃困薄。
舊本,收訛閉,閉訛收,今改正。
治於既病之後,不若順於未病之先。
故陽氣者,一日而主外,一日三時,人身陽氣之所主也。
平旦人氣生,寅卯辰平旦之時,主人身春生之氣也。
日中陽氣隆,己午末日中之時,主人身夏長之氣也。
日西陽氣已虛,氣門乃收,申酉戌日西之時,主人身秋收之氣也。
是故暮而閉拒,亥子丑暮夜之時,主人身冬藏之氣也;
暮夜閉拒,當無擾筋骨,無見霧露,安靜以養微陽。
若不安靜,反如平旦日中日西三時之動作,則形乃困頓,虛薄而為病。
所以教人因時序,而養陽氣者如此。
此一節,論陽氣之內外出入,以明生陽之氣,上通於天也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岐伯曰:陰者,藏精而起亟也,陽者,衛外而為固也。
藏,如字,亟,去聲。
陽生於陰,由靜而動。
故岐伯曰:陰者,藏精而起亟也。
精藏於陰而起亟,陰中有陽矣。
陽者,衛外而為固也;
陽衛外,為陰之固,陽中有陰矣。
陰不勝其陽,則脈流薄疾,並乃狂。
薄,虛;
疾,急也。
陰不勝其陽,陽熱盛也,陽熱盛,則經脈流行,虛薄急疾,經脈薄疾,陽熱相並,則並乃狂。
陽不勝其陰,則五臟氣爭,九竅不通。
陽不勝其陰,陰寒盛也。
陰寒盛則五臟氣爭。
爭,彼此不和也。
五臟氣爭,則九竅不通。
蓋兩目者,肝之竅;
兩耳者,心之竅;
兩鼻者,肺之竅;
口者脾之竅;
前後陰者,腎之竅也。
是以聖人陳陰陽,筋脈和同,骨髓堅固,氣血皆從。
如是,則 內外調和,邪不能害,耳目聰明,氣立如故。
陳,敷布也,上文陰陽不和而為病,是以聖人敷布陰陽,使周身之筋脈合約,通體之骨髓堅固。
陽主之氣,陰主之血,皆順而從之,能如是也,則內外調和,而邪不能害。
邪不能害,則耳目聰明,而氣立如故。
《五常政大論》云:「根於外者,命曰氣立」。
氣立如故,可以防御其外邪矣。
風客淫氣,精乃亡,邪傷肝也。
因而飽食,筋脈橫解,腸 為 痔。
因而大飲,則氣逆。
因而強力,腎氣乃傷,高骨乃壞。
強,腔,上聲。
氣立不如故,不能防御其邪,則風客淫氣,言風邪客於人身,而為淫亂之氣也。
風為陽邪,風客淫氣,則陰精消爍,故精乃亡。
風木之邪,內通於肝,故邪傷肝也。
因而飽食者,風邪未去而飽食也。
筋脈橫解者,肝主之筋,心主之脈,不循經上下,而橫散懈弛也,《經脈別論》云:食氣入於胃,散精於肝,淫氣於筋,食氣入胃,濁氣歸心,淫精於脈。
故飽食而筋脈橫懈也。
腸為痔者,水穀之精,不榮筋脈,大腸積 ,濕熱下注而為痔也。
因而大飲,風邪未去而過飲也。
酒氣,先行肺主之皮毛,不由脾氣之散精。
脾肺不交,則氣逆也。
因而強力,風邪未去而強用其力也。
過勞傷精故腎氣乃傷。
腎主骨,故高骨乃壞,腰高之骨,不能動搖而敗壞也。
此風木之邪,始傷肝氣,因飽食大飲強力而病及五臟也。
凡陰陽之要,陽密乃固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上文云,陽者,衛外而為固,故復言凡陰陽之要,陽密乃固。
言陽雖衛外,復當藏密,乃能為陰之固也。
兩者不和,若春無秋,若冬無夏。
上文言陰不勝其陽,又言陽不勝其陰,故復言兩者不和。
如陰不勝其陽,而陽氣勝,若春無秋矣;
陽不勝其陰,而陰氣勝,若冬無夏矣。
因而和之,是謂聖度。
上文云,聖人陳陰陽內外調和,故復言因而和之,是謂聖度。
故陽強不能密,陰氣乃絕。
上文云,陰者藏精而起亟,故復言若陽強不能密,則陰亦不能藏精起亟,而陰氣乃絕。
陰平陽秘,精神乃治,陰陽離決,精氣乃絕。
是必陰平和,陽秘密,則精神乃治。
若陰不平和,陽不秘密,而陰陽離決,則精氣乃絕。
既言陰氣乃絕,又言精氣乃絕者,所以申明陰不藏精而皆絕也。
因於露風,乃生寒熱。
上文云,風客淫氣,故復言因於露風,乃生寒熱。
寒熱,淫氣也。
是以春傷於風,邪氣留連,乃為洞泄。
夏傷於暑,秋為 瘧。
秋傷於濕,上逆而咳,發為痿 厥。
冬傷於寒,春必溫病。
四時之氣,更傷五臟。
上文,風邪傷肝,而病五臟,此復言春傷於風,邪氣留連,至夏乃為洞泄。
夏傷於暑,至秋乃為瘧。
秋傷於濕,病肺,則上逆而咳;
病脾,則發為痿厥。
痿,痿 ;
厥,厥逆也。
冬傷於寒,至春必為溫病。
春夏秋冬,五臟之所主也,故四時之氣,更傷五臟,不必飽食、大飲、強力,始傷五臟之氣,所以申明上文之意者如此。
陰之所生,本在五味;
陰之五宮,傷在五味。
承四時傷五臟之意,言五味亦傷五臟也。
五臟為陰,借五味以資生,故陰之所生,本在五味。
五臟為陰,五味各走其道,太過則病,故陰之五宮,傷在五味。
如水能浮舟,亦能覆舟也。
是故味過於酸,肝氣以津,脾氣乃絕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酸者,肝之味,過酸則肝氣以津。
肝氣以津,肝木盛也。
肝木盛,則脾土受制,故脾氣乃絕。
是酸味生肝,太過則傷脾矣。
味過於咸,大骨氣勞,短肌心氣抑。
咸者,腎之味。
腎主骨,過咸則大骨氣勞。
大骨,腰高之骨,腎之府也。
氣勞,骨氣強盛,能任其勞也。
短肌心氣抑者,腎水盛,則心火受制,心氣不能從骨節而出於肌表,故短肌心氣抑。
是咸味生腎,太過則傷心矣。
味過於甘,心氣喘滿,色黑,腎氣不衡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甘者,土之味,脾胃之所主也。
過甘,則土氣盛,而水受制,水虛不能制火,故心氣喘滿。
水受土制,故色黑。
腎氣不衡,衡,平也,是甘味生脾,太過則傷腎矣。
味過於苦,脾氣不濡,胃氣乃濃。
【生氣通天論第三篇】
苦者,心之味。
過苦,則火克肺金。
肺者,天也,脾者,地也,天氣不降,則地氣不升,故脾氣不濡。
濡,灌溉也。
脾為濕土,胃為燥土,兩土相濟。
今脾氣不濡,則胃氣過燥,故胃氣乃濃;
濃,燥實也。
是苦味生心,太過則肺金受制,不與地氣相交矣。
味過於辛,筋脈沮弛,精神乃央。
沮,作阻,央,作殃。
辛者,肺之味,過辛,則肝木受制,不生心火,故筋脈阻弛。
筋者,肝所主,脈者,心所主也;
筋脈阻弛,則陰精不濡於筋,神氣不充於脈,故精神乃殃。
是辛味生肺,太過則傷肝矣。
是故謹和五味,骨正筋柔,氣血以流,腠理以密,如是則骨氣以精,謹道如法,長有天命。
五味貴得其平,不可太過,是故謹和五味,得其平矣。
五味,合五臟。
五味和,則腎主之骨以正,肝主之筋以柔,肺主之氣,心主之血以流,脾主之腠理以密,誠如是也;
則有形之骨,無形之氣,皆以精粹,可謂謹道如法,生氣通天,而長有天命矣。
此一節,言生陽之氣,本於陰精,互相資益,以明陰陽之氣,皆為生氣,可以上通於天也。
【金匱真言論第四篇】
金匱,藏書之器也。
真言,至真不易之言也。
天之陰陽四時,合人之陰陽臟腑,人之五臟五行,合天地之五方五色、五穀五味、五星五音、五畜五臭,各有收受,三才合一,至真不易。
然此真言者,非其人勿教,非其真勿授,藏之心意,不可輕泄,猶以此言藏之金匱者然,故曰金匱真言也。
黃帝問曰:天有八風,經有五風,何謂?
天有八風,四方四隅之風也。
經有五風,人身經俞五臟之風也。
帝欲詳明天人相應之理,故有是問。
岐伯對曰:八風發邪,以為經風,觸五臟,邪氣發病。
八風發邪,天之八風,發為邪氣也。
以為經風,觸五臟八風之邪,以為人身經俞之風,更觸人之五臟也。
邪氣發病,邪風之氣傷人,則發而為病也。
所謂得四時之勝者,春勝長夏,長夏勝冬,冬勝夏,夏勝秋,秋勝春,所謂四時之勝也。
邪氣發病,是以勝相加。
所謂得四時之勝者,春勝長夏,木勝土也;
長夏勝冬,土勝水也;
冬勝夏,水勝火也;
夏勝秋,火勝金也;
秋勝春,金勝木也。
所謂四時之勝而發病也,是知邪氣發病,乃以勝相加矣。
東風生於春,病在肝,俞在頸項。
所謂八風發邪,以為經風,觸五臟而有四時之勝者,如東風生於春,即八風發邪,而有四時之勝也。
病在肝,觸五臟也,俞在頸項,以為經風也。
南風生於夏,病在心,俞在胸脅。
南風生於夏,八風發邪,而有四時之勝也。
病在心,觸五臟也,俞在胸脅,以為經風也。
西風生於秋,病在肺,俞在肩背。
西風生於秋,八風發邪,而有四時之勝也。
病在肺,觸五臟也,俞在肩背,以為經風也。
北風生於冬,病在腎,俞在腰股。
北風生於冬,八風發邪,而有四時之勝也。
病在腎,觸五臟也,俞在腰股,以為經風也。
中央為土,病在脾,俞在脊。
中央為土,以應四隅,亦八風發邪,而有四時之勝也。
病在脾,觸五臟也,俞在脊,以為經風也。
此言八風發邪,則有四時之勝,觸五臟而為經風者如此。
故春氣者,病在頭。
所謂俞者,乃人身之經俞,非五臟之穴俞。
上文云,春俞在頸項,故春氣者,病在頭,頭連頸項也。
【金匱真言論第四篇】
夏氣者,病在臟。
夏俞在胸脅,故夏氣者,病在臟。
臟者,藏也;
藏於胸脅之內也。
【金匱真言論第四篇】
秋氣者,病在肩背。
秋俞在肩背,故秋氣者病在肩背。
【金匱真言論第四篇】
冬氣者,病在四肢。
支,肢同,余篇仿此。
冬俞在腰股,故冬氣者病在四肢,腰連於股,股屬四肢也。
故春善病鼽衄。
【金匱真言論第四篇】
鼽音求;
衄音忸,今訛衄,非。
余篇仿此。
春病在頭,俞在頸項,故春善病鼽衄。
鼽,鼻清水也,衄,鼻血也。
仲夏,善病胸脅。
夏病在臟,俞在胸脅,故仲夏善病胸脅,言仲夏所以別長夏也。
長夏,善病洞泄、寒中。
長夏屬土,病在脾,俞在脊,故長夏善病洞泄、寒中。
洞泄,脾虛也;
寒中,脊虛也。
秋,善病風瘧。
秋病肩背,俞在肩背,故秋善病風瘧。
風瘧者,寒栗而肩背振動也。
冬,善病痹厥。
冬病四肢,俞在腰股,故冬善病痹厥。
痹厥者,四肢腰股,行動不能,痿痹厥逆也。
此舉四時之病,而在於經俞也。
故冬不按蹺,春不鼽衄。
【金匱真言論第四篇】
四時之氣,春生冬藏,故冬不按蹺,則冬藏而經俞不虛,是以春不病鼽衄,春不鼽衄,冬藏之力也。
春不病頸項,仲夏不病胸脅,長夏不病洞泄、寒中,秋不病風瘧,冬不病痹厥,飧泄而汗出也。
春不病頸項,則春生而經俞不虛,故仲夏不病胸脅,長夏不病洞泄、寒中,秋不病風瘧,冬不病痹厥,並不飧泄而汗出也。
夫冬令屬水,不但不病痹厥,且不飧泄而汗出,所以申明水王於冬,其時無病,更宜藏也。
夫精者,身之本也。
故藏於精者,春不病溫。
藏,如字,下藏精末藏之俱同。
精者,水之類。
承上文,不飧泄、汗出之意,而言精者,身之本也,故冬藏於精者,春不病溫。
所以申明四時之氣,而重其冬也。
夏暑汗不出者,秋成風瘧。
上文言,春不病頸項,則夏秋冬皆無病。
此復言,若夏暑納涼,而汗不出者,至秋亦成風瘧,所以承上文而補其未盡之義。
此平人脈法也。
此冬藏春生,四時無病,乃平人脈法也。
故曰:陰中有陰,陽中有陽。
平人脈法,不離陰陽,陰陽之理,無有窮盡,故曰陰中有陰,陽中有陽。
平旦至日中,天之陽,陽中之陽也。
日中至黃昏,天之陽,陽中之陰也。
合夜至雞鳴,天之 陰,陰中之陰也。
雞鳴至平旦,天之陰,陰中之陽也。
所謂陽中有陽者,平旦至日中,天之陽,陽中之陽也。
陽極而陰生,故日中至黃昏,亦天之陽,乃陽中之陰也。
所謂陰中有陰者,合夜至雞鳴,天之陰,陰中之陰也。
陰極而陽生,故雞鳴至平旦,亦天之陰,乃陰中之陽也。
故人亦應之。
【金匱真言論第四篇】
天之陰陽,即人之陰陽,天之四時,即人之四時,故人亦應之。
夫言人之陰陽,則外為陽,內為陰。
言人身之陰陽,則背為陽,腹為陰。
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, 則臟者為陰,腑者為陽。
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,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。
人應之則可言人之陰陽矣。
夫言人之陰陽,則外為陽,內為陰,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。
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,則臟者為陰,腑者為陽。
臟者為陰,五臟是也,故肝心脾肺腎皆為陰;
腑者為陽,六腑是也,故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皆為陽。
所以欲知陰中之陰,陽中之陽者,何也?
上文言人身之陰陽,未言陰中之陰,陽中之陽,故復明之。
為冬病在陰,夏病在陽。
為,去聲。
冬病在陰,腎也。
下文云陰中之陰,腎也。
夏病在陽,心也。
下文云陽中之陽,心也。
知冬病在陰,夏病在陽,則知陰中之陰,陽中之陽矣。
春病在陰,秋病在陽。
春病在陰,肝也。
下文云陰中之陽,肝也。
秋病在陽,肺也。
下文云陽中之陰,肺也。
肝為陰中之陽,但曰在陰,所以明陰中之陽也。
肺為陽中之陰,但曰在陽,所以明陽中之陰也,知春病在陰,秋病在陽,則知陰中之陽,陽中之陰矣。
皆視其所在,為施針石也。
凡此冬病夏病,春病秋病,皆當視其陰陽之所在,為施針石之治也。
故背為陽,陽中之陽,心也。
背為陽,陽中之陰,肺也。
【金匱真言論第四篇】
人身背陽腹陰,故背為陽,而陽中之陽,心也。
背為陽,而陽中之陰,肺也。
心肺位居膈上,皆屬乎陽,而有分別也。
腹為陰,陰中之陰,腎也。
腹為陰,陰中之陽,肝也。
腹為陰,陰中之至陰,脾也。
腹為陰,而陰中之陰,腎也。
腹為陰,而陰中之陽,肝也,腹為陰,而陰中之至陰,脾也。
腎肝脾位居膈下,皆屬乎陰,而有分別也。
此皆陰陽表裡,內外雌雄,相輸應也。
五臟合六腑,故曰此皆陰陽表裡,內外雌雄相輸應也。
故以應天之陰陽也。
天之陰陽,人亦應之,此言人之陰陽,故以應天之陰陽也。
【金匱真言論第四篇】
帝曰:五臟應四時,各有收受乎?
承上文天人相應之意,問人之五臟應天之四時,各有收受之理乎?
岐伯曰:有。
東方青色,入通於肝,開竅於目,藏精於肝,其病發驚駭,其味酸,其類草木,其畜 雞,其穀麥,其應四時,上為歲星,是以春氣在頭也,其音角,其數八,是以知病之在筋也,其臭臊。
東方青色,入通於肝,是五方五色,收受於人之五臟矣,故肝開竅於目,而目復藏精於肝。
其病發驚駭,春時陽氣上升也。
其味酸,曲直作酸,東方木味也。
其類草木,與地之草木同類也。
其畜雞,巽為雞,東方木畜也。
其穀麥,麥生於春,五穀之長,肝之穀也。
其應四時,上為歲星,木之精氣,上為歲星也。
是以春氣在頭,而居上也。
其音角,木音也。
其數八,木之成數也。
肝主筋,是以知病之在筋也。
其臭臊,氣因木變,則為臊也。
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、五穀五星、五音五臭,而收受於人之肝臟也。
南方赤色,入通於心,開竅於耳,藏精於心,故病在五臟,其味苦,其類火,其畜羊, 其穀黍,其應四時,上為熒惑星,是以知病之在脈也,其音徵,其數七,其臭焦。
徵,音止,余篇同。
南方赤色,入通於心,心屬火,受南方之赤色也,開竅於耳,藏精於心,心開竅於耳,而耳復藏精於心也。
心為君主,神通五臟,故病在五臟。
其味苦,炎上作苦,火之味也。
其類火,與有形之火同類也。
其畜羊,羊性內剛,火之畜也。
其穀黍,黍色赤,性溫,心之穀也。
其應四時,上為熒惑星,火之精氣,上為熒惑星也。
心主脈,是以知病之在脈也。
其音徵,火音也。
其數七,火之成數也。
其臭焦,氣因火變,則為焦也。
此天地之五方五色、五味五畜、五穀五星、五音五臭,而收受於人之心臟也。
中央黃色,入通於脾,開竅於口,藏精於脾,故病在舌本,其味甘,其類土,其畜牛,其穀 稷,其應四時,上為鎮星,是以知病之在肉也,其音宮,其數五,其臭香。
中央黃色,入通於脾,脾屬土,受中央之黃色也。
開竅於口,藏精於脾,脾開竅於口,而口復藏精於脾也。
脾脈連舌本。
《靈樞?經脈》論云:脾是動,則病舌本強。
故病在舌本。
其味甘,土之味也。
其類土,與有形之土同類也。
其畜牛,坤為牛,土之畜也。
其穀稷,稷色黃,味甘,脾之穀也。
其應四時,上為鎮星,土之精氣,上為鎮星也。
脾主肉,是以知病之在肉也。
其音宮,土音也,其數五,土之生數也。
其臭香,氣因土變,則為香也。
此天地之五方五色、五味五畜、五穀五星、五音五臭,而收受於人之脾臟也。
西方白色,入通於肺,開竅於鼻,藏精於肺,故病在背,其味 辛,其類金,其畜馬,其穀稻,其應四時,上為太白星。
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,其音商,其數九,其臭腥。
西方白色,入通於肺,肺屬金,受西方之白色也,開竅於鼻,藏精於肺,肺開竅於鼻,而鼻復藏精於肺也。
肺主氣,氣為陽,背亦為陽。
《靈樞?經脈》論云:氣盛有餘,則肩背痛,故病在背。
其味辛,從革作辛,金之味也。
其類金。
與有形之金同類也。
其畜馬,乾為馬,金之畜也,其穀稻,稻色白而秋成,肺之穀也。
其應四時,上為太白星,金之精氣,上為太白星也。
肺主皮毛,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。
其音商,金音也。
其數九,金之成數也。
其臭腥,氣因金變,則為腥也,此天地之五方五色、五味五畜、五穀五星、五音五臭,而收受於人之肺臟也。
北方黑色,入通於腎,開竅於二陰,藏精於腎,故病在 ,其味鹹,其類水,其畜彘,其穀 豆,其應四時,上為辰星,是以知病之在骨也,其音羽,其數六,其臭腐。
北方黑色,入通於腎,腎屬水,受北方之黑色也。
開竅於二陰,藏精於腎,腎開竅於前後二陰,前後二陰復藏精於腎也。
腎主骨,骨連 : 者,肉之小會而近於骨,故病在 。
其味鹹,潤下作咸,水之味也。
其類水,與有形之水同類也。
其畜彘,彘,黑色,而支亥水之畜也。
其穀豆,豆性沉,形象腎,腎之穀也。
其應四時,上為辰星,水之精氣上為辰星也。
腎主骨,是以知病之在骨也。
其音羽,水音也。
其數六,水之成數也。
其臭腐,氣因水變,則為腐也。
此天地之五方五色、五味五畜、五穀五星、五音五臭,而收受於人之腎臟也。
此五臟應四時,各有收受也。
故善為脈者,謹察五臟六腑,一逆一從,陰陽表裡雌雄之紀, 藏之心意,合心於精,非其人勿教,非其真勿授,是謂得道。
經脈之道,內通臟腑,故善為脈者,謹察五臟六腑,臟腑之氣,俱見於脈,一逆一從,診脈法也。
由舉而按,是為逆,從按而舉,是為從,逆從而謹察之,則臟腑陰陽表裡雌雄,相應之紀,眾人不知,己獨知之,可以藏之心意,而合心於精。
藏之心意,謂其理至微,難以語人也。
合心於精,謂藏之心意,合心而歸於精密也。
非其人勿教,人難得也,非其真勿授,真難遇也。
得人得真,自古難之,勿教勿授,自古秘之。
金匱真言,此之謂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陰陽者,太極初開,始為一晝之所分也。
應象者,天地之陰陽,人身之陰陽,皆有形象之可應也。
天地之陰陽,應象於人身,人身之陰陽,應象於天地,五運五行,應象無方,此篇為《五營運大論》之提綱,故曰《陰陽應象大論》。
黃帝曰:陰陽者,天地之道也。
陰陽者,有名無形,本於太極,乃上天下地之道也。
萬物之綱紀。
天地之大,萬物生焉,故陰陽者,乃萬物之綱紀。
綱,大綱;
紀,散紀也。
變化之父母。
萬物之多,變化出焉。
物極,謂之變;
物生,謂之化;
變者,化之漸;
化者,變之成。
變化之道,本於陰陽,故陰陽者,變化之父母。
生殺之本始。
變化之父母,即生殺之本始。
殺,猶死也,化則生,變則死,本始,父母之謂也。
神明之府也。
陰陽主萬物變化生殺,是神明之府也。
陰陽不測之謂神,陰陽昭著之謂明。
府者,神明之所居也。
治病必求於本。
神明所居,乃陰陽之本,故治病必求於本。
如陰陽反作,病之逆從,必求於本之所在而治之。
故積陽為天,積陰為地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陰陽者,天地之道也,故積陽為天,積陰為地。
陰靜陽躁。
陰陽者,萬物之綱紀,故陰靜陽躁,靜而有常,則為綱,躁而散殊,則為紀。
陽生陰長,陽殺陰藏。
長,上聲,下同。
藏如字,下收藏同。
陰陽者,生殺之本始,故陽生而陰長,陽殺而陰藏。
陽化氣,陰成形。
陰陽者,變化之父母,故陽化氣,陰成形,言陽化而為氣,陰變而成形。
寒極生熱,熱極生寒,寒氣生濁,熱氣生清,清氣在下,則生 飧泄,濁氣在上,則生 脹,此陰陽反作,病之逆從也。
,音真,余篇仿此。
治病必求於本,故寒極生熱,是熱之本於寒也。
熱極生寒,是寒之本於熱也。
寒氣為陰,故生濁,熱氣為陽,故生清,清氣在下,則生飧泄,言輕清之氣,不從於上,而逆於下,則生飧泄之病矣。
濁氣在上,則生 脹,言重濁之氣,不從於下,而逆於上,則生 脹之病矣。
是陰陽相反,從逆失宜,故曰此陰陽反作,病之逆從也,知反作逆從而為病,則治病必求於本矣。
故清陽為天,濁陰為地,地氣上為云,天氣下為雨,雨出地氣,云出天氣,故清陽出上竅,濁 陰出下竅,清陽發腠理,濁陰走五臟,清陽實四肢,濁陰歸六腑。
陰陽相通,上下相感,是神明之府也。
故清陽為天,光明者也,濁陰為地,神變者也。
地氣上為云,陰通於陽也,天氣下為雨,陽通於陰也。
天氣下為雨,而曰雨出地氣,從下而上,然後從上而下也,地氣上為云,而曰云出天氣,自上而下,然後自下而上也。
陰陽上下,既神且明,故清陽出上竅,濁陰出下竅,是九竅神明之府也。
清陽發腠理,濁陰走五臟,是外內神明之府也。
清陽實四肢,濁陰歸六腑,是表裡神明之府也。
下文云,清陽上天,濁陰歸地,天地之動靜,神明為之綱紀,此之謂也。
此寒熱清濁之陰陽,而應象於人身之上下者如此。
水為陰,火為陽,陽為氣,陰為味。
在天為寒,在地為水,故水為陰。
在天為熱,在地為火,故火為陽。
陽主輕清,故陽為氣,陰主重濁,故陰為味。
味歸形,形歸氣,氣歸精,精歸化。
味歸形,五味歸於形藏也。
形歸氣,形藏歸於陽氣也。
氣歸精,陽氣歸於陰精也。
精歸化,陰精歸於變化也。
精食氣,形食味,化生精,氣生形。
申明氣歸精,乃精食氣也,味歸形,乃形食味也,精歸化者,化生精也,形歸氣者,氣生形也。
味傷形,氣傷精,精化為氣,氣傷於味。
又申明形雖食味,而味亦傷形;
精雖食氣,而氣亦傷精;
雖氣化生精,而精化亦為氣;
雖氣生此形,而氣亦受傷於形。
形者,味也,不言形而言味者,以味歸形,形食味也。
陰味出下竅,陽氣出上竅。
味為陰而重濁,故出下竅,氣為陽而輕清,故出上竅。
味濃者為陰,薄為陰之陽,氣濃者為陽,薄為陽之陰。
味為陰,而陰中有陽,故味濃者為陰,若味薄,則為陰中之陽;
氣為陽,而陽中有陰,故氣濃者為陽;
若氣薄,則為陽中之陰。
味濃則泄,薄則通,氣薄則發泄,濃則發熱。
申明味濃為陰者,味濃則下泄也,薄為陰之陽者,味薄則宣通也,氣薄陽之陰者,氣薄則發泄。
言雖發散,仍下泄也。
氣濃為陽者,濃則發熱,言既發散,且溫熱也。
壯火之氣衰,少火之氣壯,壯火食氣,氣食少火,壯火散氣,少火生氣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少,去聲,陰陽氣味,貴得其平。
壯火,亢盛之火,即相火也。
少火,和緩之火,即君火也。
亢盛之壯火宜衰,和緩之少火宜壯。
夫壯火何以宜衰?
以壯火食氣故也。
少火何以宜壯?
以氣食少火故也。
所謂壯火食氣,實壯火散氣也,所謂氣食少火,實少火生氣也。
氣味辛甘發散為陽,酸苦涌泄為陰。
陰勝則陽病,陽勝則陰病,陽勝則熱,陰勝則寒,重寒 則熱,重熱則寒。
重,平聲。
分而言之,氣為陽,味為陰。
合而言之,氣不離味,味不離氣,故氣味辛甘,從中達外,主能發散,故為陽氣,味酸苦,從中上下,主能涌泄,故為陰。
陰勝則陽病者,酸苦之味太過,則陰勝而陽斯病矣,陽勝則陰病者,辛甘之味太過,則陽勝而陰斯病矣。
夫陽勝則過熱,陰勝則過寒,今陰勝則陽病,乃重寒則熱之義也。
陽勝則陰病,乃重熱則寒之義也。
寒傷形,熱傷氣,氣傷痛,形傷腫。
故先痛而後腫者,氣傷形也。
先腫而後痛者,形傷氣也。
寒為陰邪,故寒傷形。
熱為陽邪,故熱傷氣。
氣傷則痛,痛,周身無形之氣也。
形傷則腫,腫,周身有形之形也。
故先痛而後腫者,先傷氣而後傷形也;
先腫而後痛者,先傷形而後傷氣也。
此水火氣味之陰陽,而應象於人身之形氣者如此。
風勝則動,熱勝則腫;
燥勝則乾;
寒勝則浮,濕勝則濡瀉。
乾,音干,下同,余篇仿此。
五行之氣,應於經脈,木氣為風,故風勝則經脈為之振動矣。
火氣為熱,熱勝則經脈為之癰腫矣。
癰腫為熱,與上文周身之寒腫不同也。
金氣為燥,燥勝則經脈為之干枯矣。
水氣為寒,寒勝則經脈如運樞之外浮矣。
土氣為濕,濕勝則經脈為之濡潤而下瀉矣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天有四時五行,以生長收藏,以生寒暑燥濕風。
人有五臟化五氣,以生喜怒悲憂恐。
天之四時五行,應人之五臟五氣,四時則春生夏長,秋收冬藏。
五行則水為寒,火為暑,金為燥,土為濕,木為風,故天有四時五行,以生長收藏,以生寒暑燥濕風。
其在於人,有五臟化五氣,心氣主喜,肝氣主怒,脾氣主悲,肺氣主憂,腎氣主恐,以生喜怒悲憂恐。
故喜怒傷氣,寒暑傷形,暴怒傷陰,暴喜傷陽。
厥氣上行,滿脈去形,喜怒不節,寒暑過度,生 乃不固,故重陰必陽,重陽必陰,故曰冬傷於寒,春必病溫,春傷於風,夏生飧泄,夏傷於暑, 秋必 瘧,秋傷於濕,冬生咳嗽。
重,平聲。
人之志意起於內,故喜怒傷氣,天之邪氣起於外,故寒暑傷形,舉喜怒而悲憂恐在其中,舉寒暑而燥濕風在其中,在天則寒為陰,暑為陽,在人則怒為陰,喜為陽。
故卒暴而怒,則傷吾身之陰氣,卒暴而喜,則傷吾身之陽氣。
厥氣上行者,真氣有傷,則厥逆之氣上行也。
滿脈去形者,厥逆之氣滿於經脈,則神離形體而去也。
此喜怒不節,寒暑過度,則陰陽不和,生乃不固。
夫喜怒不節,乃暴怒傷陰,暴喜傷陽,寒暑過度,未有明言,故又曰,重陰必陽,重陽必陰,如天寒而受寒邪,是謂重陰,重陰必有陽熱之病,天暑而受熱邪,是謂重陽,重陽必有陰寒之病,此亢害自然之理,故舉《生氣通天論》之言,以足上文之意,秋傷濕而冬咳嗽,冬傷寒而春病溫,即重陰必陽之意也。
春傷風而夏飧瀉,夏傷暑而秋 瘧,即重陽必陰之意也。
此四時五行之陰陽,而應象於人身之五臟五氣者如此。
此一節,言天地之寒熱清濁,水火氣味,四時五行,而應象於人身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帝曰:余聞上古聖人,論理人形,列別臟腑,端絡經脈,會通六合,各從其經,氣穴所發,各 有處名, 穀屬骨,皆有所起,分部逆從,各有條理,四時陰陽,盡有經紀,外內之應,皆有表裡, 其信然乎?
別,音逼,下俱同。
處,去聲。
帝即以寒熱清濁,水火氣味,四時五行,申明陰陽應象之理,義有未盡,謂上古聖人,能體天地之陰陽,而應象於人身,必能以人身之陰陽,而應象於天地,故問於岐伯曰:余聞上古聖人,論理人形,於人形之中,而列別臟腑,本臟腑而端絡十二經脈,端、直,絡、橫也。
於十二經脈之中,而會通手足三陽三陰之六合,其於臟腑經脈六合,各從其經,氣穴所發,各有處有名,小會之 ,大會之穀,連屬於骨,皆有所起,六氣分部,或逆或從,各有條理,四時陰陽,盡有經常之綱紀,外內之應,皆有淺深之表裡,其信然乎?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岐伯對曰:東方生風,風生木,木生酸,酸生肝,肝生筋,筋生心,肝主目。
岐伯舉五運五行,三才相合之理以對曰:東方生風,謂風,乃東方春生之天氣也,風生木,木生酸,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,酸生肝,肝生筋。
肝者,人之臟。
筋者,人之體。
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,人有五體,而五體復有所生,故筋生心,人有五臟,而五臟各有所主,故肝主目。
其在天為玄,在人為道,在地為化。
人之臟體本於地,地之行味本於天,是天氣之所在,即地氣人氣之所在,故就天之至微者,而推論之,其在天為玄,玄者,於穆而深微也,在天為玄,則在人為道,道者,平坦而共由也,在天為玄,則在地為化,化者,變化易生物也。
化生五味,道生智,玄生神。
所謂在地為化者,化生五味,所謂在人為道者,道生智,所謂在天為玄者,玄生神。
神在天為風,在地為木,在體為筋,在臟為肝,在色為蒼,在音為角,在聲為呼,在 變動為握,在竅為目,在味為酸,在志為怒。
在天為玄,玄生神,是神者,天之主也,神為天之主,則無在非神,試就神之所在而推論之,神在天為風,則東方生風,神之所在也;
在地為木,則風生木,神之所在也,在體為筋,在臟為肝,則肝生筋,酸生肝,亦神之所在也;
至於在色、在音,在聲、在變動,在竅、在味、在志,亦無非神之所在也;
各隨天之五氣,地之五行,人之五臟,而應象者也,故為蒼、為角、為呼,為握、為目、為酸、為怒、惟東方風木之肝臟為然耳。
怒傷肝,悲勝怒,風傷筋,燥勝風,酸傷筋,辛勝酸。
怒者肝之情,故怒傷肝,悲類乎憂,悲為脾情,亦為肺情,故悲勝怒,傷於情者,情相勝也。
風傷筋,燥勝風,傷於氣者,氣相勝也。
酸傷筋,辛勝酸,傷於味者,味相勝也,以明天地之氣味而歸於人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南方生熱,熱生火,火生苦,苦生心,心生血,血生脾,心主舌。
南方生熱,謂熱乃南方夏火之天氣也,熱生火,火生苦,火乃地之五行,苦乃物之五味,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。
苦生心,心生血,心為人之臟,血為人之體,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。
五體復有所生,故血生脾,五臟各有所主,故心主舌。
其在天為熱,在地為火,在體為脈,在臟為心,在色為赤,在音為徵,在聲為笑,在變動為憂, 在竅為舌,在味為苦,在志為喜。
神者,天之主也,其神在天為熱,則南方生熱,神之所在也。
在地為火,則熱生火,神之所在也。
在體為脈,脈者血也。
在臟為心,則心生血,苦生心,亦神之所在也,至於在色為赤,在音為徵,在聲為笑,在變動為憂,在竅為舌,在味為苦,在志為喜,惟南方火熱之心臟為然耳。
喜傷心,恐勝喜,熱傷氣,寒勝熱,苦傷氣,咸勝苦。
喜者心之情,故喜傷心。
恐者腎之情,故恐勝喜,傷於情者,情相勝也。
心臟,五臟之神,而屬於陽,故不言脈而言氣,熱傷氣,寒勝熱,傷於氣者,氣相勝也。
苦傷氣,咸勝苦,傷於味者,味相勝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中央生濕,濕生土,土生甘,甘生脾,脾生肉,肉生肺,脾主口。
中央生濕,天也,濕生土,土生甘,地也,甘生脾,脾生肉,人也,肉體復有所生,故肉生肺,脾臟復有所主,故脾主口。
其在天為濕,在地為土,在體為肉,在臟為脾,在色為黃,在音為宮,在聲為歌,在變 動為噦,在竅為口,在味為甘,在志為思。
噦,音誨,余篇同。
神者,天之主也,其神在天為濕,則中央生濕,神之所在也。
在地為土,則濕生土,神之所在也。
在體為肉,在臟為脾,則脾生肉,甘生脾,亦神之所在也。
至於在色為黃,在音為宮,在聲為歌,在變動為噦,在竅為口,在味為甘,在志為思,惟中央濕土之脾臟為然耳。
思傷脾,怒勝思,濕傷肉,風勝濕,甘傷肉,酸勝甘。
思者,脾之情,故思傷脾,而怒勝思,傷於情者,情相勝也。
濕傷肉,風勝濕,傷於氣者,氣相勝也。
甘傷肉,酸勝甘,傷於味,味相勝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西方生燥,燥生金,金生辛,辛生肺,肺生皮毛,皮毛生腎,肺主鼻。
西方生燥,天也。
燥生金,金生辛,地也。
辛生肺,肺生皮毛,人也。
皮毛復有所生,故皮毛生腎。
肺臟復有所主,故肺主鼻。
其在天為燥,在地為金,在體為皮毛,在臟為肺,在色為白, 在音為商,在聲為哭,在變動為咳,在竅為鼻,在味為辛,在志為憂。
神者,天之主也。
其神在天為燥,則西方生燥,神之所在也。
在地為金,則燥生金,神之所在也。
在體為皮毛,在臟為肺,則肺生皮毛,辛生肺,亦神之所在也,至於在色為白,在音為商,在聲為哭,在變動為咳,在竅為鼻,在味為辛,在志為憂,惟西方燥金之肺臟為然耳。
憂傷肺,喜勝憂,熱傷皮毛,寒勝熱,辛傷皮毛,苦勝辛。
憂傷肺,喜勝憂,傷於情者,情相勝也。
熱傷皮毛,寒勝熱,傷於氣者,氣相勝也。
辛傷皮毛,苦勝辛,傷於味者,味相勝也。
傷於氣者,皆本氣自傷,此熱傷皮毛,則金受火刑,以明自傷受傷,皆可傷也,熱傷皮毛則寒勝其熱,乃自然之理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北方生寒,寒生水,水生咸,咸生腎,腎生骨髓,髓生肝,腎主耳。
北方生寒,天也。
寒生水,水生咸,地也。
咸生腎,腎生骨髓,人也。
骨髓復有所生,故髓生肝,腎臟復有所主,故腎主耳。
其在天為寒,在地為水,在體為骨,在臟為腎,在色為黑,在音為羽,在聲為呻,在變動為栗, 在竅為耳,在味為咸,在志為恐。
神者,天之主也。
其神在天為寒,則北方生寒,神之所在也。
在地為水,則寒生水,神之所在也。
在體為骨,在臟為腎,則腎生骨髓,咸生腎,亦神之所在也。
至於在色為黑,在音為羽,在聲為呻,在變動為栗,在竅為耳,在味為咸,在志為恐,惟北方腎臟之寒水為然耳。
恐傷腎,思勝恐,寒傷血,燥勝寒,咸傷血,甘勝咸。
恐傷腎,思勝恐,傷於情者,情相勝也。
腎臟五臟之精,而屬於陰,故不言骨而言血,寒傷血,燥勝寒,傷於氣者,氣相勝也。
咸傷血,甘勝咸,傷於味者,味相勝也。
土能勝水,當云濕勝寒,今云燥勝,以明寒濕同類,燥土之氣,以勝水氣之寒也。
此天之五方五氣,地之五行五味,人之五臟五體,而有陰陽之應象者如此。
故曰:天地者,萬物之上下也,陰陽者,血氣之男女也,左右 者,陰陽之道路也,水火者,陰陽之征兆也。
此舉天元紀大論之言,以明天地陰陽水火之義,上天下地,萬物在其中,故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。
血陰氣陽,男女籍以生,故陰陽者,血氣之男女也。
陰陽左右旋轉,為血氣循行之道,故左右者,陰陽之道路也。
天一生水,地二生火,為天地陰陽之應驗,故水火者,陰陽之征兆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陰陽者,萬物之能始也。
天地之陰陽,血氣之陰陽,左右之陰陽,水火之陰陽,凡此陰陽者,乃萬物之能始也,易曰:坤以簡能,乾知大始,此之謂也。
故曰:陰在內,陽之守也,陽在外,陰之使也。
《生氣通天論》岐伯曰:陰者,藏精而起亟。
即陰在內,而為陽之守也,陽者,衛外而為固,即陽在外而為陰之使也。
岐伯舉此,以明陰陽為萬物之能始,故內外相應如是也。
帝曰:法陰陽奈何?
承岐伯陰陽應象之論,欲人取法陰陽而調治之,以合聖人論理人形之道,故問法陰陽奈何。
岐伯曰:陽勝則身熱,腠理開,喘粗為之俯仰,汗不出而熱, 齒干以煩冤,腹滿,死,能冬不能夏。
,猶俯也;
冤,屈抑也。
法陰陽者,陰陽不可偏勝,如陽勝則火熱有餘,而身熱,熱氣在表,則腠理開,熱氣在裡則喘粗,表裡皆病則為之俯仰,汗不出而內外皆熱也,齒干,津液竭也,以煩冤腹滿死者,津液既竭,又心煩而屈抑不舒,腹滿而土氣內絕,故死。
雖不即死也能冬不能夏。
冬時寒冷,陽勝可容,夏時炎暑,不堪煎厥矣。
陰勝,則身寒汗出、身常清,數栗而寒,寒則厥,厥則腹滿,死;
能夏不能冬。
數,音朔。
陰勝則水寒有餘,而身寒,寒氣在表則汗出身常清,寒氣在裡則數栗而寒,表裡不相接,故寒則四肢厥,四肢厥者,生陽不達於外,厥則腹滿死者,土氣復絕於內,故死,雖不即死,亦能夏不能冬。
夏時炎暑,陰勝可容,冬時寒冷,不堪凜冽矣。
此陰陽更勝之變,病之形能也。
寒病而至於冬,則陰氣更勝,熱病而至於夏,則陽氣更勝,故曰此陰陽更勝之變。
或能冬而不能夏,或能夏而不能冬,故曰病之形能也。
是陰陽不可偏勝,偏勝則病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帝曰:調此二者奈何?
承陰陽偏勝之意,復問調此二者奈何?
岐伯曰:能知七損八益,則二者可調,不知用此,則早衰之節也。
陰陽二氣本於天真,能知天真之七損八益,則陰陽二者可調。
七損者,女子以七為紀,月事貴乎時下,故曰損;
八益者,男子以八為紀,精氣貴乎充滿,故曰益。
知七損八益,則陰平陽秘,故二者可調,不知用此損益之法,而調治之,則早衰之節也,節,猶候也。
年四十,而陰氣自半也,起居衰矣。
年五十,體重耳目不聰明矣。
年六十,陰痿,氣大衰,九 竅不利,下虛上實,涕泣俱出矣。
故曰:知之則強,不知則老。
試舉早衰之節而略言之,年四十而陰精之氣,自失其半也,故起居衰矣,年五十,體重,則耳目不聰明矣,年六十,陰痿,則氣大衰,九竅不利,下虛上實,涕泣俱出矣。
故曰:知之則強。
能知七損八益,則身強。
不知則老,不知七損八益,則身老也。
故同出而名異耳。
同出於斯世之中,而強老之名則異耳。
智者察同,愚者察異,愚者不足,智者有餘。
有餘則耳目聰明,身體輕強,老者復壯,壯者益治。
察同者,於同年未衰之日,而省察之。
智者之事也。
察異者,於強老各異之日而省察之,愚者之事也。
愚者察異,故愚者不足,智者察同,故智者有餘。
有餘,則年五十體重,耳目不聰明者,今則耳目聰明,而身體輕強。
年六十,陰痿,氣大衰者,今則老者復壯,年四十而陰氣自半者,今則壯者益治矣。
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,樂恬 之能,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,故 壽命無窮,與天地終,此聖人之治身也。
聖人治世,本無為而有為,恬 虛無,體同於天,故能論理人形,列別臟腑,端絡經脈,會通六合,而如帝之所問也。
此言陰陽秉在天之神,而應象無方、惟聖人能取法而調治之。
天不足西北,故西北方,陰也,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。
地不 滿東南,故東南方,陽也,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。
聖人壽命與天地終,則人之形體即天地之形體也。
天為陽,人身耳目為陽,天不足於西北,是陽體不足於陰方,故西北方,陰也,人身右為西北,而人右耳目,不如左耳目之明也。
地為陰,人身手足為陰,地不滿東南,是陰體而不足於陽方,故東南方,陽也,人身左為東南,而人左手足,不如右手足之強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帝曰:何以然?
何以在左則耳目明,而手足不強,在右則手足強,而耳目不明。
岐伯曰:東方,陽也。
陽者,其精並於上,並於上,則上明而下虛。
故使耳目聰明而 手足不便也,西方,陰也。
陰者,其精並於下,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,故其耳目不聰明,而手足便也。
便,平聲。
人身南面而立,左東右西,左者乃東方陽也,陽者,其精並於上,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,故使左耳目聰明,而左手足不便也,右者乃西方陰也,陰者,其精並於下,並於下,則下盛而上虛,故其右耳目不聰明,而右手足強便也。
故俱感於邪,其在上,則右甚,在下則左甚,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,故邪居之。
一身形氣,俱感於邪,其病在上,則上為陽,而右虛,故右甚,右甚即陽體而不足於陰方之義,其病在下,則下為陰,而左虛,故左甚,左甚即陰體而不足於陽方之義,此天地陰陽之所不能全,而人身有左右陰陽之不足也,故邪居之。
故天有精,地有形,天有八紀,地有五裡,故能為萬物之父母。
清陽上天,濁陰歸地, 是故天地之動靜,神明為之綱紀。
故能以生長收藏,終而復始。
裡,理通。
人身應天地者,以天地為萬物之父母,而神明之所主也。
精,精華也,故天有精。
形,形體也,故地有形。
八紀,春夏秋冬,二分二至,八節之大紀也,故天有八紀。
五裡,東南西北中,五方之道理也,故地有五裡。
既有精,有形,復有紀,有裡,故能為萬物之父母。
清陽上天,天有精也,濁陰歸地,地有形也,動者天之紀,靜者地之理,是故天地之動靜,皆神明之綱紀,故能以生長收藏,終而復始,所以能為萬物之父母也。
惟賢人上配天,以養頭,下象地,以養足,中傍人事,以養五臟。
聖人為無為之事,樂恬 之能,以欲快志於虛無之守,惟賢人則上配天,以養頭,下象地,以養足,中傍人事,以養五臟,蓋聖人無為以合天地,賢人則有為以合天地也。
天氣通於肺。
人身配天象地,而天地之氣亦通於人,肺位居高,主周身之氣,而天氣與之相通。
地氣通於嗌。
嗌,咽嗌也。
嗌受水穀,下接胃口,而地氣與之相通。
風氣通於肝。
肝屬木,其氣風,故風動之氣,與之相通。
雷氣通於心。
心屬火,火炎上,故雷氣與之相通。
穀氣通於脾。
脾土之氣,灌於四旁,故四旁空穀之氣,與之相通。
雨氣通於腎。
雨氣即水氣,腎寒主水,故雨水之氣與之相通。
六經為川。
三陰之經主五臟,三陽之經主六腑,六經為川者,三陰三陽之六經,如川之流而脈絡貫通也。
腸胃為海。
人籍後天水穀以生,腸胃受盛水穀,如海之大,而眾流所歸也。
九竅為水注之氣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清陽出上竅,濁陰出下竅,耳目鼻口,前後陰,皆有水津以貫注,故九竅為水注之氣。
以天地為之陰陽,陽之汗,以天地之雨名之,陽之氣,以天地之疾風名之。
暴氣象雷,逆氣象陽。
五臟六經,腸胃九竅,上合天地,有陰有陽,皆以天地為之陰陽,故人身陽氣宣發之汗,可以天地之雨名之,人身陽熱營運之氣,可以天地之疾風名之,其一時忿怒之暴氣,可以象雷鳴之鼓擊,其暴氣未平之逆氣,可以象陽火之亢熱。
故治不法天之紀,不用地之理,則災害至矣。
天地之陰陽,即人身之陰陽也,人身之陰陽,即天地之陰陽也。
故治身而不法天之八紀,不用地之五裡,則災害至矣。
故邪風之至,疾如風雨。
災害之至,將於瞬息,故邪風之至於人身而發病,則疾如風雨。
故善治者,治皮毛。
邪之中人,始傷皮毛,故善治者治皮毛。
其次治肌膚。
留而不去,則入於肌膚,故其次治肌膚。
其次治筋脈。
留而不去,則入於筋脈,故其次治筋脈。
其次治六腑。
留而不去,則入於腑,故其次治六腑。
其次治五臟。
治五臟者,半死半生也。
留而不去,則入於臟,故其次治五臟,治及五臟,則半死半生,可不慎歟。
故天之邪氣,感則害人五臟,水穀之寒熱,感則害於六腑,地之濕氣,感則害皮肉筋脈。
上文皮肌筋脈腑臟之病,有因於天者,有因於地者,有因於人者,故天之邪氣,感於人身,則害人五臟。
邪氣,風寒暑濕燥火也。
人之水穀之寒熱,感於人身,則害六腑。
水穀寒熱,飲食失宜,或寒或熱也。
地之濕氣,感於人身,則害皮肉筋脈,因於濕者,下先受之,故曰地之濕氣。
故善用針者,從陰引陽,從陽引陰,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,以 我知彼,以表知裡,以觀過與不及之理,見微得過,用之不殆。
承上文感害之意而言,故善用針以治之者,知陽病必行於陰也,當從陰以引之,而出於陽。
知陰病必行於陽也,當從陽以引之,而離於陰。
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,繆刺之法也。
以我知彼,以我之神,會彼之神也。
以表知裡,視其表陽,知其裡陰也。
以觀過與不及之理,言以我知彼,以表知裡,所以觀其太過與不及之理,而為用針之法也。
故必見微得過,過,失也,病始於微萌,而得其過失之所在,然後用針以治之,而不至於危殆也。
【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】
善診者,察色按脈,先別陰陽,審清濁,而知部分,視喘息,聽音聲,而知所苦,觀權衡規矩, 而知病所主,按尺寸,觀浮沉滑 澀,而知病所生,以治無過,以診則不失矣。
分,去聲。
未針之先,必以脈診,故善診者,察色脈,別陰陽,審色之清濁,而知面王之部分,視氣之喘息,聽言之音聲,而知臟腑之所苦,觀權衡規矩,脈應四時,而知病之所主,按下尺上寸,以觀三部之浮沉滑澀,而知病之所生,能如是也,以之施治,則無過愆,以之為診,則不失矣。
故曰:病之始起也,可刺而已,其盛可待衰而已,故因其輕而揚之,因其重而減之,因其衰而彰之。
言病之始起也,可刺之而已其病。
方其盛也,可待其自衰,乃刺之,而已其病。
故因其病輕之時,而發揚之,乃始起刺已之意也,因其盛重之時,而衰減之,乃其盛待衰之意也,因其衰減而彰明之,乃衰而刺已之意也,此善診而為刺之之法也。
形不足者,溫之以氣,精不足者,補之以味。
不行刺法,但以氣味之藥治之,凡形體不足,而羸瘦者,當以陽分之氣藥溫之,陽氣為能外達也;
陰精不足而虛弱者,當以陰分之味藥補之,陰味為能內滋也。
其高者,因而越之。
可吐而已。
其下者,引而竭之。
可下而已。
中滿者,瀉之於內。
可消而已。
其有邪者,漬形以為汗,其在皮者,汗而發之。
其有邪者,邪從汗解,故當漬形以為汗,申明漬形為汗,乃其邪病之在皮者,是可汗而發之也。
其 悍者,按而收之。
病氣 悍,是當按收,恐正氣之並脫也。
其實者,散而瀉之。
病氣內實,是宜散瀉,恐邪氣之過實也。
審其陰陽,以別柔剛,陽病治陰,陰病治陽,定其血氣,各守其鄉,血實,宜決之,氣虛,宜掣引之。
掣作掣導也。
凡此施治之法,當審其陰陽,以別柔剛,陰陽者,天地之道也,柔剛者,乾剛坤柔,亦天地之道也,陽盛則陰虛,故陽病當治其陰,陰盛則陽虛,故陰病當治其陽。
定其血氣,定其病之在血在氣也。
各守其鄉,血病勿使傷氣,氣病勿使傷血也。
血實宜決之,勿使傷氣矣,氣虛宜掣引之,勿使傷血矣。
此一節,言人身之陰陽形體,而應象於天地,是當法天地之陰陽,以為延醫之善也。
【陰陽離合論第六篇】
此承上編陰陽應象,而復論陰陽之離合也。
應象者,陰陽之征乎外也;
離合者,陰陽之本乎內也。
陰陽之理,本於太極,由陰而陽,故曰陰陽。
離則有三,合則為一,從三而十百千萬皆離也;
三陽歸於一陽,三陰歸於一陰,皆合也。
開闔樞者,開則為陽,闔則為陰,舍合則不能為開,舍開則不能為闔,是陰陽互見,開闔並呈也。
其曰陰之絕陽,是純陰無陽而歸於太極也,又曰陰之絕陰,是純陰無陰,而歸於無極也。
陰陽之理,從無極而太極,太極而陰陽,所以申明陰陽之離合者如此。
【陰陽離合論第六篇】
黃帝問曰:余聞天為陽,地為陰,日為陽,月為陰,大小月三百六十日,成一歲,人亦應 之。
今三陰三陽,不應陰陽,其故何也?
帝承上編陰陽應象之意,問天地日月陰陽營運,以成一歲,人之陰陽,亦與相應。
今人身三陰三陽,有不應天地日月陰陽之處,其故何也?
帝承陰陽應象之意,而探陰陽之根本也。
【陰陽離合論第六篇】
岐伯對曰:陰陽者,數之可十,推之可百,數之可千,推之可萬,萬之大,不可勝數,然其要一也。
數,上聲;
下可數,同勝,平聲。
自陰陽之應乎外者言之,則數之可十,推之可百,數之可千,推之可萬,至於萬之大,尤不可勝數,然探其本原,則有要道,其要歸於一也。
天復地載,萬物方生,未出地者,命曰陰處,名曰陰中之陰;
則出地者,命曰陰中之陽。
試以天地萬物言之,天復於上,地載於下,而萬物方生。
其萬物之未出地者,命曰陰處,名曰陰中之陰。
夫未出地而名為陰中之陰,則出地者,當命曰陰中之陽。
陽予之正,陰為之主。
故生因春,長因夏,收因秋,藏因冬,失常則天地四塞。
予,與同。
長,上聲。
藏,如字。
萬物出乎陽,其體各正,是其正也,乃陽予之。
萬物主乎陰,其性始成,是其主也,乃陰為之。
陽正於外,陰主於內,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。
故生因春,長因夏,收因秋,藏因冬,此天地陰陽收藏之常。
若失常,則天地四塞,天地四塞,則復載無從,而萬物不生。
陰陽之變,其在人者,亦數之可數。
天地萬物之陰陽,其變無窮,人身之陰陽,其變無窮,故陰陽之變,其在人者,亦不啻十百千萬,數之可數,所以申明陰陽之至大,而為離者如此。
【陰陽離合論第六篇】
帝曰:愿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。
三陰三陽,有離則有合,愿聞三陰三陽之離合,仍欲詳明不應陰陽之義。
岐伯曰:聖人南面而立,前曰廣明,後曰太衝,太衝之地,名曰少陰,少陰之上,名曰太 陽。
太陽根起於至陰,結於命門,名曰陰中之陽。
陽根於陰,三陽根於三陰,聖人南面而立,前曰廣明,陽也,後曰太衝,陰也,故太衝之地,名曰少陰,少陰之上,名曰太陽,是太陽之根於少陰也。
故人身太陽之根,起於足小趾外側之至陰,結於目中央之命門,是雖太陽,而名曰陰中之陽,此太陽之根於少陰者如此。
中身而上,名曰廣明,廣明之下,名曰太陰,太陰之前,名曰 陽明,陽明根起於厲兌,名曰陰中之陽。
身半以上為陽,身半以下為陰。
故中身而上,亦名曰廣明,陽也,廣明之下,名曰太陰,陰也,太陰之前,名曰陽明,是陽明之根於太陰也。
故人身陽明之根,起於足大趾次趾之厲兌,是雖陽明,而名曰陰中之陽。
此陽明之根於太陰者如此。
厥陰之表,名曰少陽,少陽根起於竅陰,名曰陰中之少陽。
少陽根於厥陰,故厥陰之表名曰少陽,人身少陽之根,起於足小趾、次趾之竅陰,是雖少陽,而名曰陰中之少陽。
夫太陽根於少陰,則曰少陰之上;
陽明根於太陰,則曰太陰之前;
少陽根於厥陰,則曰厥陰之表,以明上下前後表裡,其義一也。
是故三陽之離合也,太陽為開,陽明為闔,少陽為樞,三經者不得相失也,摶而弗浮,名曰一陽。
摶,音團,余篇同。
論三陽之離合,自其離者而言之,太陽為開,陽明為闔,少陽為樞,自其離而復合者言之,舍闔則不能開,舍開則不能為闔,舍開闔,則不能為樞。
是三經者不得相失也。
若不開不闔不樞,摶聚凝一而弗浮,但命曰一陽。
所以申明三陽之至微,而為合者如此。
【陰陽離合論第六篇】
帝曰:愿聞三陰。
承上文三陽之意,而復愿聞三陰,
【陰陽離合論第六篇】
岐伯曰:外者為陽,內者為陰。
知陽者知陰,知陰者知陽。
外者為陽,如南面而立,前曰廣明,中身而上,名曰廣明者是也;
內者為陰,如後曰太衝,廣明之下,名曰太陰者是也。
然則中為陰,其沖在下,名曰太陰。
太陰根起於隱白,名曰陰中之陰。
由外陽內陰之義而推論之,然則中為陰,中亦內也,太陰坤土在內,而居中也。
沖,太衝也。
其沖在下者,太衝屬少陰,在太陰之下,而其中則名曰太陰。
故人身太陰經穴之根,起於足大趾之隱白,名曰陰中之陰,所以申明三陰之太陰也。
太陰之後名曰少陰,少陰根起於涌泉,名曰陰中之少陰。
其沖在下,故太陰之後,名曰少陰。
人身少陰經穴之根,起於足心之涌泉,名曰陰中之少陰,所以申明三陰之少陰也。
少陰之前,名曰厥陰,厥陰根起於大敦,陰之絕陽,名曰陰之絕陰。
太陰主開,厥陰主闔,少陰主樞,有開闔,而始有樞。
是先厥陰而後少陰,故少陰之前,名曰厥陰。
人身厥陰經穴之根,起於足大趾三毛之大敦。
厥陰為陰之盡,而曰陰之絕陽,言純陰而絕無陽也。
名曰陰之絕陰,言純陰而絕無陰也,絕陽絕陰,是太極而歸於無極,所以申明三陰之厥陰也。
是故三陰之離合也,太陰為開,厥陰為闔,少陰為樞。
三經者, 不得相失也。
摶而弗沉,命曰一陰。
若夫三陰之離合也,離則太陰為開,厥陰的闔,少陰為樞。
離而復合,是三經者開闔相資,樞轉相濟,不得相失也。
若不開不闔不樞,摶聚凝一而弗沉,命曰一陰,所以申明三陰之至微,而為合者如此。
陰陽HT HT ,積傳為一周,氣裡形表,而為相成也。
HT ,沖同。
合上文三陽三陰而並論之,人身陰陽沖沖,沖沖,往來不絕也。
積傳為一周,謂一周十二時,漏水下百刻,二刻一小周,積傳至百刻,則為日夜之一周也。
氣裡形表,謂陰陽之氣行於裡,陰陽之形立於表,表裡形氣,互相資益,而為陰陽離合之相成也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此承上編陰陽應象、陰陽離合,而復論陰陽之別也。
陰中有陽,陽中有陰,陰陽之常也。
無胃脘之陽,見真藏之陰,則為別陰;
無柔和之陰,見結搏之陽,則為別陽。
別陰別陽,非陰陽之常,乃陰陽之別。
常則和,別則病;
常則順,別則死。
所以別陽別陰,陽結陰結,陽搏陰搏,皆言病而言死也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黃帝問曰:人有四經十二從,何謂?
四經十二從者,人身有四時之大經,十二脈之相從也。
經,常也;
從,順也。
帝問四經十二從,以明陰陽有經常,從順之道也。
岐伯對曰:四經應四時,十二從應十二月,十二月應十二脈。
四經,應春夏秋冬之四時;
十二從,應一歲之十二月;
十二月,復應人身之十二脈。
脈,經脈也。
經脈歌云:肺寅大卯胃辰宮,脾已心午小未中,申胱酉腎心包戌,亥三子膽丑肝通。
脈有陰陽,知陽者知陰,知陰者知陽。
經脈臟腑相合,雌雄相應,故脈有陰陽。
知陽者可以知陰,知陰者,可以知陽,此陰陽之相通也。
凡陽有五,五五二十五陽。
所謂陰者,真藏也,見則為敗,敗 必死也。
所謂陽者,胃脘之陽也。
別於陽者,知病處也;
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
陰陽互見,彼此相資。
若以陽脈論之,凡陽有五,肝心脾肺腎,皆有和平之陽脈也。
五五二十五陽者,肝脈應春,心脈應夏,脾脈應長夏,肺脈應秋,腎脈應冬。
春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,皆有微弦之胃脈;
夏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,皆有微鉤之胃脈;
長夏而肝心脾肺腎之脈,皆有微緩之胃脈;
秋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,皆有微毛之胃脈;
冬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,皆有微石之胃脈,是五五二十五陽。
蓋五臟三陰之脈,皆有陽和之胃脈。
若無陽和之胃脈,則所謂陰者,乃三陰之真藏也,見則為敗,敗必死也。
又申明所謂陽者,乃中焦胃脘之陽,而五臟籍以資生者也。
若無胃脘之陽,而別於陽者,知病所發之處也;
見真藏之陰,別於陰者,則知死生之期。
三陽在頭,三陰在手,所謂一也。
別於陽者,知病忌時;
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
三陽在頭,謂手太陽之脈,終於目內 ;
足太陽之脈,起於目內 ,上額交巔;
手陽明之脈,終於兩鼻孔;
足陽明之脈,起於鼻 中,循發際,至額顱;
手少陽之脈,終於目銳 ,足少陽之脈,起於目銳 ,上抵頭角也。
三陰在手,謂足厥陰之脈,注肺而終,交手太陰,出於手大指次指之內廉;
足太陰之脈,注心中而終,交手少陰,循手小指之內而出;
足少陰之脈,絡心,注胸中而終,交手厥陰,循手小指次指而出也。
夫三陽在頭,三陰在手,一氣營運,皆有胃脘之陽,故曰所謂一也。
若無胃脘之陽,而別於陽者,不但知病處也,且知病死忌之時。
無胃脘之陽,見真藏之陰,而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
謹熟陰陽,無與眾謀。
所謂陰陽者,去者為陰,至者為陽,靜者為陰,動者為陽,遲者為陰,數 者為陽。
凡持真脈之臟脈者,肝至懸絕急,十八日死;
心至懸絕,九日死;
肺至懸絕,十二日死;
腎至懸絕,七日死;
脾至懸絕,四日死。
數,音朔。
知病知忌,知死知生,眾人不知,醫獨知之。
故當謹熟陰陽,無與眾謀。
夫不與眾謀,乃診脈而得其微。
故所謂陰陽者,即脈之去者為陰,脈之至者為陽,脈之靜者為陰,脈之動者為陽,脈之遲者為陰,脈之數者為陽,此平人脈法也。
凡持真脈之藏脈,而知死生之期者,如肝至懸絕急,十八日死。
懸絕,真藏弧懸,與胃脘之陽相絕也。
急,勁急也。
十八日者,木之生數三,三而三之,則為九,再九而十八也。
心至懸絕,九日死者,火之生數二,成數七,九日火之生成數也。
肺至懸絕,十二日死者,金之生數四,三四而為十二也。
腎至懸絕,七日死者,水之生數一成數六,七日水之生成數也。
脾至懸絕,四日死者,土位中央,灌溉四旁,上火下水,左木右金,土氣不能四應,故四日死。
此診真藏之脈,而知死生之期者如此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曰:二陽之病發心脾,有不得隱曲,女子不月,其傳為風消,其傳為息賁者,死不治。
皆為岐伯之言,史臣復加三日者,承上文別陽知病之離,而復言二陽、三陽、一陽之病也。
二陽,陽明胃土也。
土借火生,胃由脾運,今病心脾,是火不能生土,脾不能運胃也。
二陽為水穀之海,精血之所資生。
有不得隱曲者,男子精虛,不得為房幃之隱曲也。
女子不月者,女子血虛,月事不以時下也。
其傳為風消,血虛風勝,而肌肉消枯也。
其傳為息賁,精虛氣逆,而喘息奔迫也。
有一於此,皆死不治。
所以申明二陽病處,且知忌時也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曰:三陽為病,發寒熱,下為癰腫,及為痿厥, ;
其傳為索澤,其傳為頹疝。
,音善。
,音淵。
余篇皆同。
三陽者,太陽膀胱寒水也。
太陽本寒標熱,故發寒熱。
太陽經脈,從頭下項,挾脊貫臀,下抵 足,故下為癰腫。
下臀,下髀 也。
癰腫,經脈血氣,逆於肉理也。
及為痿厥,腿足痿痹而厥逆。
筋虛則痿,氣虛則厥也。
,小腿酸疼也。
其傳為索澤,膀胱水澤枯索也。
其傳為頹疝,陰器睪丸,連膀胱而腫脹也。
所以申明三陽病處也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曰:一陽發病,少氣,善咳,善泄;
其傳為心掣,其傳為膈。
膈,隔同。
下仿此。
一陽者,少陽初生,膽木也。
病則初陽不升,故下氣。
真氣少,則客氣上逆,故善咳。
陽氣虛則土寒,故善泄。
其傳為心掣,木不生火,心氣虛寒,而掣痛也。
其傳為膈,火虛土寒,胸膈不利也。
所以申明一陽病處也。
二陽一陰發病,主驚駭,背痛,善噫,善欠,名曰風厥。
夫病在陽而發於陰,病在陰而合於陽,故又舉二陽一陰,二陰一陽,三陽三陰之發病也。
二陽,陽明也。
一陰,厥陰也。
陽明厥陰主闔,如二陽一陰發病,則二陽不能為陽之闔,一陰不能為陰之闔,不能闔而乍闔,則主驚駭。
背為陽,主開,不能轉開為闔,故背痛。
陰氣上衝而復下,則善噫。
噫,噯也。
陽氣下行而復上,則善欠。
欠,呵欠也。
此一陰發病,為肝虛風勝,二陽發病,土受木克,故曰風厥,語風氣盛,而中土厥逆也。
二陰一陽發病,善脹,心滿,善氣。
二陰,少陰也。
一陽,少陽也。
少陰少陽主樞。
二陰一陽發病,則二陰不能樞轉於內,一陽不能樞轉於外,故善脹。
申明善脹者,非腫脹之謂,乃心滿善氣。
蓋陰樞不轉,則心滿;
陽樞不轉則善氣也。
三陽三陰發病,為偏枯痿易,四肢不舉。
三陽,太陽也。
三陰,太陰也。
太陽太陰主開。
三陽三陰發病,則三陽不能開於陽,三陰不能開於陰,故為偏枯痿易。
偏枯,半身不遂,痿易,痿痹易常,是太陽不能為開也。
四肢,太陰脾土之所主,不舉,太陽不能為開也。
所以申明別於陽,而知病處者如此。
鼓一陽曰弦,鼓一陰曰毛,鼓陽勝急曰鉤,鼓陽至而絕曰石,陰陽相過曰淄。
舊本,弦訛鉤,鉤訛弦,今改正。
脈體內應五臟,外合四時,皆有胃氣。
故鼓一陽曰弦,鼓動一陽初升之氣,則脈微弦,內應肝臟,外合春生之木氣也。
鼓一陰曰毛,鼓動一陰初升之氣,則脈微毛,內應肺臟,外合秋收之金氣也。
鼓陽勝急曰鉤,鼓動陽氣,既勝既急,則脈微鉤,內應心臟,外合夏長之火氣也。
鼓陽至而絕曰石,鼓動陽氣,至而復絕,脈沉如石,內應腎臟,外合冬藏之水氣也。
春夏為陽,秋冬為陰,陰陽相過,其脈則滑曰淄。
內應脾臟,外合四時之土氣也。
陰爭於內,陽擾於外,魄汗未藏,四逆而起,起則熏肺,使人喘鳴。
藏,如字。
陰陽內外彼此相濟,如陰中無陽,則陰爭於內;
陽中無陰,則陽擾於外。
陽擾於外,則皮毛之魄汗未藏,魄汗未藏,外而不內也。
陰勝於內,則四逆而起,起則熏肺,使人喘鳴,逆起熏肺,喘鳴,內而不外也。
陰之所生,和本曰和。
是故剛與剛,陽氣破散,陰氣乃消亡。
淖則剛柔不和,經氣乃絕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淖,音鬧。
獨陽不生,獨陰不長。
陰之所生,和本曰和,言陰之所以能生萬物者,以陰和而復本於陽和也。
由此言之,則陰中有陽,陽中有陰。
是故剛與剛,則為獨陽,必陽氣破散。
陽氣破散於外,則陰氣乃消亡於內矣。
此剛與剛,則為獨陽,而陰陽不和也。
若柔與柔,則為獨陰。
淖者,柔與柔相合也。
故淖則剛柔不和。
經氣借陽和以營運,今惟陰無陽,則經氣乃絕,此柔與柔則為獨陰,而陰陽不和也。
死陰之屬,不過三日而死,生陽之屬,不過四日而死。
夫柔與柔則為死陰,剛與剛則為生陽。
死陰生陽,皆非正也。
故死陰之屬,不過三日而死,陽奇之數,從一而三,三日死,為其無陽也,生陽之屬,不過四日而死,陰偶之數,由二而四,四日死,為其無陰也。
所謂生陽死陰者,肝之心,謂之生陽,心之肺,謂之死陰,肺之腎,謂之重陰,腎之脾, 謂之辟陰,死不治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重,平聲。
辟,僻同。
之,移也。
所謂生陽死陰者,肝移熱於心,謂之生陽。
肝木生火,臟熱相移,故曰生陽,是即剛與剛也。
《氣厥論》云:肝移熱於心則死。
所以然者,火熱自焚,心氣厥逆也。
心移寒於肺,謂之死陰。
肺金如天,心火如日,火日衰微,若天無日,故曰死陰,是即柔與柔也。
《氣厥論》云:心移寒於肺,肺消,飲一溲二,死不治。
所以然者,天日虛寒,水精不布也。
不但此也,若肺之腎,謂之重陰,腎為陰寒之臟,肺寒而復移於腎,故曰重陰。
腎之脾謂之僻陰,脾為陰中之至陰,腎寒而復移於脾,是陰寒入於幽僻,故曰僻陰。
此生陽死陰,重陰僻陰,有一於此,皆死不治。
此申明別陽知病忌,別陰知死期者如此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結陽者,腫四肢。
承上文別陽別陰,而復論陽結陰結。
結陽者,陽氣自結,不和於陰也。
四肢為諸陽之本,故結陽者腫四肢,此陽氣為病,而征乎外也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結陰者,便血一升,再結二升,三結三升。
結陰者,陰氣自結,不和於陽也。
血乃陰屬,故結陰者,便血一升,瘀血去而陽氣和。
若陽氣不和,仍為陰結之病,而便血一升,是再結二升也。
瘀血去而陽氣不和,仍為陰結之病,而便血一升,是三結三升也。
此陰血為病,而征乎內也。
陰陽結斜,多陰少陽,曰石水,少腹腫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斜,作邪。
少腹之少,去聲。
余篇少同。
陰陽結邪,陰陽並結而為邪病也。
人身陽常有餘,陰常不足,今陰陽並結,致多陰少陽,是陰寒盛,陽氣虛,故曰石水。
石水,腎水也。
少陰主腎,位居少腹,故少腹腫。
此言陰陽結邪,致陰盛陽虛,而病二陰之石水也。
二陽結,謂之消。
二陽,陽明也。
陽明之上,燥氣主之。
結則燥氣獨盛,故飲水過多,而謂之消。
三陽結,謂之膈。
三陽,太陽也。
太陽為諸陽主氣,常從胸膈而入於中土,從中土而出於膚表,結則不能出入,故謂之膈。
膈,猶隔也。
三陰結,謂之水。
三陰,太陰也。
太陰之上,濕氣主之。
結則濕氣獨盛,故謂之水。
與少陰之石水不同也。
一陰一陽結,謂之喉痹。
一陰,厥陰也。
一陽,少陽也。
厥陰之上,風氣主之。
少陽之上,火氣主之。
陰陽皆結,風火熾而肺金傷,故謂之喉痹。
喉為天氣,肺實主之。
痹者,閉也。
此言陽結陰結則病,是非陰陽之常,而為陰陽之別也。
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
陰陽虛,腸 死。
【陰陽別論第七篇】
搏,音博。
余篇同。
陽結陰結則病,陽搏陰搏則死。
故復論陰陽之搏。
陰搏陽別謂之有子,言陰氣過盛,搏擊於內,不與陽和,似乎別出,陰盛蓄陽,故在婦人謂之有子。
若陰搏陽別而屬陰陽正氣之虛,證見腸 而下泄者死。
即在婦人,亦非有子。
所以申明陰搏有屬有子,有屬病死也。
陽加於陰,謂之汗。
陰虛陽搏,謂之崩。
陽加於陰謂之汗,言陽氣有餘,內加於陰,陰得陽而外出,故謂之汗。
若陽加於陰,陰氣內虛,不與陽和,陽氣搏擊,陽搏於內,則陰虛陽盛,故謂之崩。
崩,血下墮也。
所以申明陽搏,有屬陰陽和而汗出,有屬陰陽不和而血崩也。
三陰俱搏,二十日夜半死。
夫陰搏則陰盛,陽搏則陽盛。
有屬無病者,有屬有病者,有屬病死者。
若經脈不和,手足陰陽俱搏者死,故舉三陰三陽而復論之。
三陰俱搏者,手足太陰脾肺之氣,俱搏擊於內也。
二十日夜半死者,土之成數十,金之成數九。
夜半者,半夜子初,乃十九日之終,交二十日之子陽,而即死也。
二陰俱搏,十三日夕時死。
二陰俱搏者,手足少陰心腎之氣,俱搏擊於內也。
十三日夕時死者,水之成數六、火之成數七,終水火之成數而死也。
又曰夕時者,乃十三日之終,至戌亥方死,所以別上文二十日夜半之子陽也。
一陰俱搏,十日死。
一陰俱搏者,手足厥陰肝與心包之氣,俱搏擊於內也。
十日死者,木之成數八,火之生數二也。
十日者,終木之成數,火之生數而死也。
此三陰五臟相搏,與之死期者如此。
三陽俱搏,且鼓,三日死。
三陽俱搏者,手足太陽膀胱小腸之氣,俱搏擊於內也。
且鼓者,三陽既搏且鼓動,手足之一陽也。
手之一陽,少陽三焦也;
足之一陽,少陽膽經也。
膀胱,水也;
小腸三焦,火也;
膽,木也。
三日死者,水之生數一,火之生數二,合而為三。
又三者,木之生數。
盡水火之生數而死於木也。
三陰三陽俱搏,心腹滿。
發盡,不得隱曲,五日死。
三陰三陽俱搏者,手足太陰合手足太陽之氣,而相搏擊也。
手太陰,肺金,天也;
足太陰,脾土,地也;
手太陽,小腸,火也;
足太陽,膀胱,水也。
太陰,天地之氣;
太陽,水火之氣。
不和,故心腹滿。
三陰三陽俱搏,則肺之天氣,脾之地氣,膀胱之水氣,小腸之火氣,發泄已盡,不得有所隱曲也。
隱,幽隱;
曲,曲匿。
與上文病發心脾之不得隱曲不同也。
五日死者,土之生數五,天地水火不交會於中土而死也。
二陽俱搏,其病溫,死不治,不過十日死。
二陽俱搏者,手足陽明胃與大腸之氣相搏擊也。
溫,熱也。
其病溫,以陽明之陽,而見溫熱之病。
陽亢津竭,故死不治。
又曰不過十日死者,言上文不交會於中土,則五日死,此陽明土氣亢熱,亦不過十日死。
五、十居中,皆土數也。
此言陽搏陰搏則死,是非陰陽之常,而為陰陽之別也。
帝問四經十二從,乃探陰陽之理,而求其常。
岐伯不論陰陽之常,而論陰陽之別,意謂欲知陰陽之常,必知陰陽之別,不知陰陽之別,則陰陽之理,猶為未盡云爾。
【靈蘭秘典論第八篇】
靈蘭,藏書之室,謂神靈相接,其氣如蘭,秘典,帝以岐伯之言,藏靈蘭之室,為秘密之典章。
蓋心為君主,主明則下安,不明則危,是君道之所系者大。
帝聞岐伯之言,而悟為君之道,故尊奉其言,齋戒擇吉,以藏靈蘭之室,故曰靈蘭秘典。
【靈蘭秘典論第八篇】
黃帝問曰:愿聞十二臟之相使,貴賤何如?
使,去聲,下同。
人身十二經脈,內合有形,皆謂之臟。
藏者,臟也。
十二臟中相為傳使,有貴有賤,不可不知,故以為問。
岐伯對曰:悉乎哉問也,請遂言之。
十二臟相使,探其貴賤,故贊其所問之悉,而請直遂言之。
心者,君主之官也,神明出焉。
至貴者,莫如君。
君者,人之主也。
若以十二臟論之,則心者,君主之官也。
虛靈萬應,故神明出焉。
首舉心為君主,而鄭重言之,所以示貴也。
肺者,相傅之官,治節出焉。
相,去聲。
位高近君,猶之相傅之官,受朝百脈,故治節由之出焉。
肝者,將軍之官,謀慮出焉。
氣勇善怒,猶之將軍之官,運籌揆度,故謀慮由之出焉。
膽者,中正之官,決斷出焉。
斷,去聲。
生陽上升,無所偏倚,猶中正之官,識量惟膽,故決斷由之出焉。
膻中者,臣使之官,喜樂出焉。
膻中,即心包絡。
心包代君行令,猶之臣使之官,宣通絡脈,故喜樂由之出焉。
脾胃者,倉廩之官,五味出焉。
胃主納,脾主運,皆受水穀之精,猶之倉廩之官,主入主出,五味各走其道,故五味由之出焉。
脾與胃,以膜相連,故合言之。
大腸者,傳道之官,變化出焉。
糟粕所出,猶之傳道之官,食化而變糞,故變化由之出焉。
小腸者,受盛之官,化物出焉。
盛,音成。
受胃之濁,水穀未分,猶之受盛之官,腐化食物,先化後變,故化物由之出焉。
腎者,作強之官,伎巧出焉。
腎藏精,男女媾精,鼓氣鼓力,故腎者,猶之作強之官,造化生人,伎巧由之出焉。
三焦者,決瀆之官,水道出焉。
上焦如霧,中焦如漚,下焦如瀆,故三焦者,猶之決瀆之官,合中上而歸於下,水道由之出焉。
【靈蘭秘典論第八篇】
膀胱者,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氣化則能出矣。
藏,如字,下同。
位居胞中,故膀胱者,猶之州都之官,濟泌別汁,循下焦而滲入,故津液藏焉。
得陽熱之氣,而津液始達於皮膚,故氣化則能出矣。
此心為君主而諸官各守其職者如此。
凡此十二官者,不得相失也。
故主明則下安,以此養生則壽,歿世不殆,以為天下則大昌。
承上文而總結之。
凡此十二官者,貴賤相使,不得相失也。
主明,心主神明也。
下安,諸官各安其職也。
以此心主之神明,而養生,則壽也。
歿世不殆,壽及子孫也。
以為天下則大昌,壽及萬民也。
主不明,則十二官危,使道閉塞而不通,形乃大傷,以此養生則殃,以為天下者,其 宗大危,戒之戒之。
【靈蘭秘典論第八篇】
十二官以君為主。
不明則危,貴賤混淆也。
閉塞不通,十二官不相使也。
形乃大傷,經脈之有形傷敗也。
以此養生則殃,言不但不能養生,而災殃且至也。
以為天下,其宗大危,言不但自身危困,而宗祧且大危也。
君主之尊,神明之貴,乃如是也,故當戒之戒之。
此申明十二臟之貴賤相使,而首重君主之神明者如此。
至道在微,變化無窮,孰知其原!
窘乎哉!
消者瞿瞿,孰知其要!
閔閔之當,孰者為良!
當,去聲。
承上文大危之意,而言至道在微。
上文大危,乃人心惟危之義。
此至道在微,乃道心惟微之義。
道惟微也,故變化無窮,既微且變,則人孰知其原!
不知其原,故窘乎哉!
消者瞿瞿,瞿瞿,驚顧貌;
猶言探其消息,仍瞿瞿然驚顧,而孰知其至要之所在也。
閔,憂也。
閔閔,憂之深也。
當,切當也。
深憂道之切當,而仍不知孰者之為良也。
所以嘆道之至微而難明也。
恍惚之數,生於毫厘,毫厘之數,起於度量,千之萬之,可以益大,推之大之,其形乃制。
承上文至道難明之意,而言恍惚難明之數,生於毫厘之至微。
然雖至微,亦有可明,故又言毫厘之數,起於度量,可以度而知其長短,可以量而知其多少也。
既可度量,則千之萬之而微者可以益大。
微者可大,則推之大之,而道之形體乃制。
制,正也。
所以承道之至微,而又嘆道之至大也。
【靈蘭秘典論第八篇】
黃帝曰:善哉,余聞精光之道,大聖之業,而宣明大道,非齋戒擇吉日,不敢受也。
帝乃擇吉日良兆,而藏靈蘭之室,以傳保焉。
帝聞岐伯之言,知神明之重,君主之貴,至道之微,至道之大,君臣契合,一德一心,故贊之曰:善哉,余今聞精光之道,大聖之業,而宣明大道。
謂心主神明,猶之精光之道也;
主明下安,猶之大聖之業也;
以心主神明,主明下安之意,而論至道之微,至道之大,猶之以精光之道,大聖之業,而宣明大道也。
故非齋戒擇吉日,不敢受也。
史臣復記黃帝果擇吉日良兆,書岐伯所授之言,藏諸靈蘭之室,以傳後世,而保守弗失焉。
【卷之二】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大論二字,舊本誤傳四氣調神下,今各改正。
六節者,天以六為節,天氣始於甲,地氣始於子,子甲相合,六十日而甲子周,六六三百六十日,以成一歲,天有六六之節,地則以九九制會也。
藏象者,神藏五,形藏四,合為九藏。
神藏五,開竅於耳目鼻口,形藏四,開竅於前後二陰,竅雖有九,其位惟六,又神藏形藏,合於三陽三陰之六氣,猶之以六為節,以九制會,故曰藏象。
此篇為《六微旨大論》提綱,故曰《六節藏象大論》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黃帝問曰:余聞天以六六之節,以成一歲。
人以九九制會,計 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,以為天地久矣。
不知其所謂也?
陰陽之理,一奇二偶,合而為三。
三而兩之,為六。
三而三之,為九。
故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,而人則以九九制會,周天三百六十五度,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,以為人身之天地久矣。
帝舉以問,意欲詳明天人相應之道也。
岐伯對曰:昭乎哉問也,請遂言之。
夫六六之節,九九制會者,所以正天之度,氣之數也。
天 度者,所以制日月之行也;
氣數者,所以紀化生之用也。
天度,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也。
氣數,二十四氣之常數也。
六六之節,九九制會,所以正天之度,正氣之數也。
故申明天度者,所以制日月之行,而有遲速也。
氣數者,所以紀化生之用,而有生殺也。
天為陽,地為陰;
日為陽,月為陰;
行有分紀,周有道理,日行一度,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,故 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,積氣余而盈閏矣。
奇,音箕。
日月陰陽之行於天地也,行有分野之紀,日月陰陽之周於天地也,周有南北道之理,日行遲,月行疾,故日行一度,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,日一歲周天,月一月周天,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,今止三百六十日,復有小月,是以積氣之余,而有盈閏矣。
立端於始,表正於中,推余於終,而天度畢矣。
上古樹八尺之臬,度日影以正東西,是立端於始也,參日中之影,與極星以正南北,是表正於中也,周天三百六十五度,四分度之一,推日之行度,氣盈五日有餘,朔虛五日有餘,以終一歲之數,是推余於始也,始中終,合氣數以推之,而天度畢矣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余已聞天度矣,愿聞氣數,何以合之?
天度積氣余而盈閏,氣數則十五日為一氣,一歲二十四氣,無有所余,故問何以合之而成閏。
岐伯曰:天以六六為節,地以九九制會。
天度者,天之道,氣數者,地之理,故天以六六為節,地以九九制會,制會者,二九合三六,四九合六六,以成一歲,又四九合六六,又成一歲,其一九,則合六而余三,故兩歲有餘以成閏,此氣數之合於天度,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。
天有十日,日六竟而周甲,甲六復而終歲,三百六十日法也。
天有十干之十日,日六竟而周甲,甲六復而終歲,此六六三百六十日之大法也。
夫自古通天者,生之本,本於陰陽,其氣九州九竅,皆通乎天氣。
故其生五,其氣三。
地之九州,人之九竅,皆通乎天氣者,三才合一之道也,陰陽之理不外五行,故其生五,五行之理,通貫三才,故其氣三,生五氣三,上下相通,自古為然,此引生氣通天論之言,以明三才合一,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。
三而成天,三而成地,三而成人,三而三之,合則為九,九分為九野,九野為九藏,故形 藏四,神藏五,合為九藏以應之也。
由生三氣五而推論之,三才各具五行,故三而成天,三而成地;
三而成人,三而三之,合則為九,以九而分應乎地,則為九野,九野,即九州也。
以九野而復應乎人,則為九藏,九藏,即九州也。
形藏四,謂膀胱,小腸,胃,大腸,所以藏有形之物,故曰形。
神藏五,謂肝心脾肺腎,所以藏無形之氣,故曰神。
合為九藏以應之,謂膀胱小腸,前陰主之,胃大腸,後陰主之,是形藏四,而歸竅於前、後二陰也。
心腎主耳,肝主目,肺主鼻,脾主口,是神藏五而歸竅於耳目口鼻也。
藏雖有九,其位惟六,是九九制會於六六,以明六節藏象之意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,夫子言積氣盈閏,愿聞何謂氣?
請夫子發蒙解惑焉。
承氣余盈閏之言而復問也。
岐伯曰:此上帝所秘,先師傳之也。
天無言而四時成,此上帝所秘,惟古聖能闡明之,先師傳之也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請遂言之。
遂,猶直也。
岐伯曰:五日謂之候,三候謂之氣,六氣謂之時,四時謂之歲,而各從其主治焉。
五日謂之候,如立春五日,東風解凍,次五日,蟄蟲始振,後五日,魚涉負冰者是也;
三候謂之氣,一月凡二氣,三候十五日為一氣也:六氣謂之時,一月二氣,三月,則六氣而成時也;
四時謂之歲,春夏秋冬四時,以成一歲也,一歲有一歲之主氣,一時有一時之主氣,而各從其主治焉。
五運相襲,而皆治之,終期之日,周而復始,時立氣布,如環無端,候亦同法。
甲乙之歲,土運治之,乙庚之歲,金運治之,丙辛之歲,水運治之,丁壬之歲,木運治之,戊癸之歲,火運治之,五運以次相襲,而一歲之中,各主時而皆治之。
期,一歲也,至終一歲之日,則周而復始,時立氣布,言一歲之中,四時立,節氣布,更加環之無端也。
候亦同法者,四時之歲,積候而成,與終期復始,同一法也。
故曰:不知年之所加,氣之盛衰,虛實之所起,不可以為工矣。
此《靈樞?官針》篇之言,引之以明六氣加臨,而有盛衰虛實也。
年之所加,隨在泉之位,六氣各有客氣之相加也,氣之盛衰,司天之氣,有太過而盛,不及而衰也;
虛實所起,因氣之盛衰,而民病虛實,所由起也;
必知此始為良工,如不知之,不可以為工矣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五運之始,如環無端,其太過不及何如?
承上文而問五運之周而復始,即如環無端,其運氣有太過不及,則何如?
岐伯曰:五氣更立,各有所勝,盛虛之變,此其常也。
更,平聲。
五運化氣,更立其歲,甲己土勝,乙庚金勝,丙辛水勝,丁壬木勝,戊癸火勝,故各有所勝,其中有盛衰虛實之變,此歲氣之常理也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平氣何如?
無太過,無不及,謂之平氣。
岐伯曰:無過者也。
無過,不愆常候也,無過,亦無不及矣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太過不及,奈何?
以盛虛之變為常,則太過不及,奈何?
岐伯曰:在經有也。
太過不及,為運氣之常,故在經有也。
此篇乃歲運六氣之提綱,下經歲運諸大論,皆論太過不及,淫勝郁復之氣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何謂所勝?
上文五氣更立,各有所勝,乃五運化氣,土金水木火相生,各主一歲,非勝克也,故復問之。
岐伯曰:春勝長夏,長夏勝冬,冬勝夏,夏勝秋,秋勝春,所謂得五行時之勝,各以氣命其臟。
《金匱真言論》曰:春勝長夏,長夏勝冬,冬勝夏,夏勝秋,秋勝春,所謂四時之勝,蓋四時者,五行也,故曰得五行時之勝,由此言之,各以五行四時之氣,而命其臟。
蓋一歲之中,木火土金水,五行相生,以主四時之氣,各以四時五行相生之氣,而命其臟,其中即有相勝矣。
命臟者,如春勝長夏,是肝木勝脾土也,余臟仿此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何以知其勝?
五行四時之勝,何以知之?
岐伯曰:求其至也,皆歸始春。
五運主歲,六氣主時,求其主時之氣至也,皆歸於始春之初氣,六元正紀大論云,六氣者,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,睹其位而知其所在也。
未至而至,此謂太過,則薄所不勝,而乘所勝也,命曰氣淫不分,邪僻內生,工不能禁。
未至而至,氣候未至,主時之氣先至也。
故此謂太過,太過則薄所不勝,而乘所勝也,薄所不勝,則制我者,而我薄之,寡於畏矣,乘所勝,則我制者而我乘之,亢則害矣,命曰氣淫不分,言主氣淫縱太過,正氣混淆不分別也,五臟應四時,氣淫不分,則邪僻內生,發為民病,工不能禁。
至而不至,此謂不及,則所勝妄行,而所生受病,所不勝薄之也,命曰氣迫。
至而不至,氣候已至,主時之氣未至也。
故此謂不及,不及則所勝妄行,如木氣不及,則我勝之土氣妄行矣,所生受病,則生我之水氣受病矣,所不勝薄之,則我不勝之金氣,薄而侮之矣。
命曰氣迫,言主氣不及,則所勝所生所不勝之氣,交相逼迫而為病也。
所謂求其至者,氣至之時也。
謹候其時,氣可與期,失時反 候,五治不分,邪僻內生,工不能禁也。
申明所謂求其至者,乃四時氣至之時,不但始春為然,謹候其春夏秋冬之時,則主時之六氣,可與相期,若未至而至,至而不至,皆失時反候,則五行之主治不分,致邪僻內生,發為民病,工不能禁也。
此復申明四時氣候,各有主氣,不必始春為然,所以補上文未盡之意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有不襲乎?
四時六氣,始於厥陰,終於太陽,相為承襲,即五運相襲而皆治之之義,故復問,有不襲乎?
岐伯曰:蒼天之氣,不得無常也,氣之不襲,是謂非常,非常則變矣。
蒼天之氣,不得無常,若主時之氣,不相承襲,是謂非常,非常則變異而災怪矣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非常而變奈何?
非常則變,其變無窮,故復問之。
岐伯曰:變至則病,所勝則微,所不勝則甚,因而重感於邪, 則死矣。
故非其時,則微,當其時則甚也。
重,平聲。
變至則病,病有微甚,如風木之氣,變為驟注,則有土濕之病,木能勝土,為病則微,如風木之氣,變為肅殺,則有燥金之病,土不勝金,為病則甚,斯時而重感於邪,則死矣。
故變氣之至,非其克我之時,則病微,當其克我之時,則病甚也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善。
余聞氣合而有形,因變以正名,天地之運,陰陽之化,其於萬物,孰少孰多,可得聞乎?
非常而變,即以勝相加之義,帝故善之,氣合而有形,有形之體,本於無形之氣也,因變以正名,命名之正,因於物極之變也,天地之氣運,陰陽之變化,其於草木昆蟲之萬物,有稟四時五行之一二氣者,有稟四時五行之二三氣者,有稟四時五行之全氣者,其氣孰少孰多,可得聞乎。
岐伯曰:悉乎哉問也,天至廣,不可度,地至大,不可量,大 神靈問,請陳其方。
度,入聲:量,平聲。
天體至廣不可以度度之,地裡至大,不可以量量之,天地陰陽萬物誠大哉,神靈之問,請陳其方。
方,略也。
草生五色,五色之變,不可勝視,草生五味,五味之美,不可勝極,嗜欲不同,各有所通。
勝,平聲。
竹類甚繁,有色有味。
竹生五色,而萬物莫不有色,故五色之變,不可勝視;
竹生五味,而萬物莫不有味,故五味之美,不可勝極;
人之嗜欲不同,色味各有所通,蓋五色通於神氣,五味通於形藏也。
天食人以五氣,地食人以五味。
食,音飼。
氣為陽,主天,故天食人以五氣;
味為陰,陰主地,故地食人以五味, 五氣入鼻,藏於心肺,上使五色修明,音聲能彰,五味入口,藏於腸胃,味有所藏,以 養五氣,氣和而生,津液相成,神乃自生。
藏,如字,下封藏同。
氣無形,故五氣入鼻,氣為陽,故藏於心肺,心榮色華於面,故上使五色修明,肺主氣,出音聲,故音聲能彰,此氣為陽而上通於神氣也。
味有形,故五味入口,味為陰,故藏於腸胃,味有所藏,以養五臟之氣,氣和而生,則有形之津液相成,津液相成,則神乃自生,此味為陰通於形藏,而復為神氣之所資生也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帝曰:藏象何如?
形藏四,神藏五,其象何如?
岐伯曰:心者,生之本,神之變也,其華在面,其充在血脈,為陽中之太陽,通於夏氣。
心者,身之主,故為生之本,心藏神以應萬事,故為神之變也,心合脈,其榮色,故其華在面,其充在血脈,心屬夏火,故為陽中之太陽,通於夏氣。
肺者,氣之本,魄之處也,其華在毛,其充在皮,為陽中之太 陰,通於秋氣。
肺者,臟之蓋,受朝百脈,故為氣之本,肺主氣,而藏魄,故為魄之處也,肺合皮,其榮毛,故其華在毛,其充在皮,肺屬秋金,故為陽中之太陰,通於秋氣。
腎者,主蟄封藏之本,精之處也,其華在發,其充在骨,為陰中之少陰,通於冬氣。
腎者,受藏五臟六腑之精,如蟄蟲周密,故主蟄封藏之本,而為精之處也,腎合骨,其榮發,故其華在發,其充在骨,腎屬冬水,故為陰中之少陰,通於冬氣。
肝者,罷極之本,魂之居也,其華在爪,其充在筋,以生血氣,其味酸,其色蒼,此為 陰中之少陽,通於春氣。
罷,作 。
陰中,舊本訛陽中,今改正。
肝者,將軍之官,如熊 之任勞,故為 極之本。
肝藏魂,故魂之居也,肝合筋,其榮爪,故其華在爪,其充在筋,華爪充筋,血氣乃行,故以生血氣,酸,肝味,蒼,肝色也,肝屬春木,故為陰中之少陽,通於春氣。
脾者,倉廩之本,榮之居也,其華在唇四白,其充在肌,其味甘,其色黃,此至陰之類,通於土氣。
舊本混入下段,今改正。
唇,音純,即口唇,余篇仿此。
《靈蘭秘典論》云脾胃者,倉廩之官,故脾者,倉廩之本,消化水穀,穀消則脈道乃行,水化則其血乃成,故榮之居也,脾合肉,其榮唇,故其華在唇四白,四白,口四際之白肉也。
肌,亦肉也,故其充在肌,甘,脾味,黃,脾色也,脾乃陰中之至陰,故為至陰之類,通於土氣。
此申明藏象,而為神藏五者如此。
胃,大腸,小腸,三焦。
膀胱,名曰器,能化糟粕,轉味而入出者也。
形藏四,胃、大腸、小腸、膀胱也,四者皆藏有形之物,故名曰器,又言三焦者,腸胃膀胱,皆三焦之所主也,《靈樞?榮衛生會》論云,上焦出於胃上口,中焦亦並胃中,下焦別回腸,注於膀胱,而滲入焉,故水穀者,常並居於胃中,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,而成下焦,是上中下三焦之氣,能化腸胃之糟粕,轉味而入於腸胃,出於前後二陰者也,此申明形藏四,而稟氣三焦者如此。
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。
【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】
腑能藏物,亦謂之藏。
膽為中正之官,決斷所出,膽氣升,則臟腑之氣皆升,故凡十一臟,取決於膽也,上文五臟五腑,今云十一臟,包絡與心相合也。
故人迎一盛,病在少陽,二盛病在太陽,三盛病在陽明,四盛以上,為格陽。
有形之臟腑經脈,合無形之三陽三陰,三陽主六腑,六腑以胃為本,故人迎之脈,以候三陽,人迎,結喉兩旁之胃脈也,經脈論云,胃足陽明之脈,下人迎,故人迎一盛,病在少陽,少陽膽與三焦也,二盛病在太陽,太陽膀胱小腸也,三盛,病在陽明,陽明胃與大腸也,四盛以上為格陽,格陽者,終始篇所謂溢陽為外格也,此以人迎胃脈,而候三陽之六腑也。
寸口一盛,病在厥陰,二盛病在少陰,三盛病在太陰,四盛以上,為關陰。
三陰主五臟,五臟以肺為先,故寸口之脈以候三陰,寸口兩手寸部之肺脈也,經脈論云,肺手太陰之脈,入寸口,蓋寸口,謂之脈口,又謂之氣口,脈口,氣口,皆屬太陰,終始篇云,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,五臟別論云,氣口亦太陰也,故寸口一盛,病在厥陰,厥陰肝與心包也,二盛病在少陰,少陰心腎也,三盛病在太陰,太陰脾肺也,四盛以上,為關陰,關陰者,終始篇所謂溢陰為內關也,此以寸口肺脈,而候三陰之五臟也。
人迎與寸口俱盛,四倍以上,為關格,關格之脈贏,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,則死矣。
贏,盈同。
上文一盛二盛三盛,猶言一倍二倍三倍也,故人迎與寸口俱盛,至四倍以上,為內關外格,內關外格則亢盛盈滿,無以復加,不能極於上天下地之精氣,則死矣。
此神藏形藏合於六氣,六氣貴得其平,經脈不宜亢盛也。
【五臟生成篇第十篇】
岐伯錄上編藏象之義,復論五臟之生成也。
天主生,地主成,五臟之色征於外,天氣之所主也。
五臟之脈行於內,地氣之所主也,色者氣所附,脈者味所歸,合色脈氣味而五臟之生成備矣。
心之合脈也,其榮色也,其主腎也。
岐伯錄上編藏象之義,復論五臟之生成,五臟各有外合,脈者心之外合,故心之合脈也,五臟各有外榮,色者,心之外榮,故其榮色也,五臟各有所主,腎者,心之主,故其主腎也,外合外榮者,臟之成,主者,臟之生,五行之理,制而後生,主者生之謂也,火受水制,則水有餘,而木氣旺,木旺則生火,制之乃所以生之,心肺肝脾腎之次序,亦制生之意也。
肺之合皮也,其榮毛也,其主心也。
皮者肺之外合,故肺之合皮也,毛者肺之外榮,故其榮毛也,心者,肺之主,故其主心也,金受火制,則火有餘,而土氣旺,土旺則生金矣。
肝之合筋也,其榮爪也,其主肺也。
筋者,肝之外合,故肝之合筋也,爪者,肝之外榮,故其榮爪也,肺者,肝之主,故其主肺也,木受金制,則金有餘,而水氣旺,水旺則生木矣。
脾之合肉也,其榮唇也,其主肝也。
肉者,脾之外合,故脾之合肉也,唇者,脾之外榮,故其榮唇也,肝者,脾之主,故其主肝也,土受木制,則木有餘,而火氣旺,火旺則生土矣。
腎之合骨也,其榮發也,其主脾也。
骨者,腎之外合,故腎之合骨也,發者,腎之外榮,故其榮發也,脾者,腎之主,故其主脾也,木受土制,則土有餘,而金氣旺,金旺則生水矣。
是故多食咸,則脈凝泣而色變,多食苦,則皮槁而毛拔,多食 辛,則筋急而爪枯,多食酸,則肉胝KT 而唇揭,多食甘,則骨痛而發落,此五味之所傷也。
泣作澀,下同。
胝音支。
制之乃所以生之,然未生之先,則有所傷,是故多食咸,則腎氣太過,太過則心合之脈凝澀,而心榮之色變矣,多食苦,則心氣太過,太過則肺合之皮槁,而肺榮之毛拔矣,多食辛,則肺氣太過,太過則肝合之筋急,而肝榮之爪枯矣,多食酸,則肝氣太過,太過則脾合之肉胝KT ,而脾榮之唇揭矣,多食甘,則脾氣太過,太過則腎合之骨痛,而腎榮之發落矣,此五行相制,制而未生,乃五味之所傷也。
故心欲苦,肺欲辛,肝欲酸,脾欲甘,腎欲咸,此五味之所合也。
【五臟生成篇第十篇】
多食則傷,適可則合,故心欲苦,肺欲辛,肝欲酸,脾欲甘,腎欲咸,此五味之所以合於五臟也,由此觀之,五臟不但合脈皮筋肉骨,而且合於五味也。
五臟之氣,故色見青如草茲者,死,黃如枳實者,死。
黑如 者,死。
赤如 血者,死。
白 如枯骨者,死。
此五色之見死也。
,音台。
余篇同。
,音胚。
有五臟之味,則有五臟之色,相生則生榮,見克則敗死。
五臟之色,即五臟之氣也,五臟之氣,以色驗之,草茲,死草之色,青兼白也,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,肝氣敗也,枳實黃色兼青,故黃如枳實者死,脾氣敗也。
,煙塵也,塵色黑兼黃,故黑如 者死,腎氣敗也。
血凝聚之血,赤兼黑也,故赤如 血者死,心氣敗也。
枯骨,枯朽之骨,白兼青也,故白如枯骨者死,肺氣敗也。
此五色之見克而死也。
青如翠羽者生,赤如雞冠者生,黃如蟹腹者生,白如豕膏者生,黑如烏羽者生,此五色之見生也。
此舉五色之正,光潤華采,故生。
生於心,如以縞裹朱。
生於肺,如以縞裹紅。
生於肝,如以縞裹紺。
生於脾,如以縞裹栝蔞實。
生於腎,加以縞裹紫。
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。
縞,素白也。
五色之生,精華五內,更有含蓄,皆如縞裹,則內光華,外潤澤,故曰此五臟之所生之外榮也,由此觀之,五臟不但榮於色毛爪唇發,而且榮於面之五色也。
色味當五臟,白當肺辛,赤當心苦,青當肝酸,黃當脾甘,黑當腎咸。
故白當皮,赤當脈,青 當筋,黃當肉,黑當骨。
合五色五味而總論之,則色味當五臟,白色當肺臟,其味辛。
赤色當心臟,其味苦。
青色當肝臟,其味酸。
黃色當脾臟,其味甘。
黑色當腎臟,其味鹹。
夫五臟藏於內,外合合於外,五色當五臟,必於外合當之,故白當皮,皮者肺之合。
赤當脈,脈者心之合。
青當筋,筋者肝之合。
黃當肉,肉者脾之合。
黑當骨,骨者腎之合。
此一節,論五臟之生成,而推展五臟之外合外榮也。
諸脈者皆屬於目。
【五臟生成篇第十篇】
五臟在內,氣行周身,諸脈者,周身血氣循行之脈道也。
五臟精華,上注於目,故諸脈者,皆屬於目。
諸髓者皆屬於腦。
諸髓者,周身血氣凝聚之精髓也,腦為髓海,故諸髓者,皆屬於腦。
諸筋者皆屬於節。
諸筋者,周身血氣貫通之筋路也。
筋連於節,能屈能伸,故諸筋者,皆屬於節。
諸血者皆屬於心。
諸血者,周身經絡內外之血也。
心為君主,奉心化赤,故諸血者,皆屬於心。
諸氣者皆屬於肺。
諸氣者,周身榮衛外內之氣也,肺為臟長,受朝百脈,故諸氣者皆屬於肺。
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。
四肢者兩手兩足,八溪者,兩肘,兩臂、兩 、兩髀,凡此血氣周時環轉,朝夕出入,故為四肢八溪之朝夕也。
故人臥,血歸於肝。
人之朝夕,即天之晝夜,天晝明夜晦,人朝精夕暝,朝則血外行,夕則血內藏,故人臥則血歸於肝,蓋衝任之血,外行則淡滲皮膚,內入則歸肝臟也。
肝受血而能視,足受血而能步,掌受血而能握,指受血而能攝。
臥出而風吹之,血凝於膚者,為痹。
凝於脈者,為泣。
凝於足者,為厥。
此三者,血行而不得反其空,故為痹厥也。
【五臟生成篇第十篇】
衝任之血,上行頭目,偏達四肢,故肝受血而目能視,足受血而足能步,掌受血而掌能握。
指受血而指能攝,其血不但上行頭目,遍達四肢,且外充皮膚,內榮經脈,下行足之三陰,故舉邪風凝之於膚,凝於脈,凝於足以明之。
人之臥也,必居戶內,若臥出而風吹之,其衝任之血,外凝於膚表,則為痹,痹,轉動不利也。
內凝於經脈則為澀,澀,澀滯不通也。
下凝於足之三明,則為厥,厥,陰陽不相順接而逆冷也。
此凝於膚、凝於脈、凝於足,三者乃血外行而不得內反其骨空,故為痹以及於厥也。
人有大穀十二分,小溪三百五十四名,少十二俞,此皆衛氣之所留止,邪氣之所客也。
針石緣而去之。
《氣穴論》曰,肉之大會為穀,肉之小會為溪,蓋會之所在,即分之所在,故人有大穀十二分。
凡會之處,各有穴名,故小溪三百五十四名。
氣穴論凡三百六十六穴,今三百五十四名,尚少十二俞。
少十二俞即大穀十二分是也。
凡此皆血氣之循行,今血行而不得反其空,此皆衛氣之所留止。
衛氣留止,即邪氣之所客也。
邪氣所客,必籍針石緣而去之,緣,因也,因此針石,去其病也。
此一節承上文外合外榮,言血氣遍行通體,留止不行,則為病也。
診病之始,五決為紀,欲知其始,先建其母,所謂五決者,五脈也。
五臟之病,貴乎能診,診病之始,當有五決以為之紀,所謂診病之始者,乃欲知其始,當先建其母,母,病本也,所謂五決為紀者,即以五臟之經脈而決之也。
是以頭痛巔疾,下虛上實,過在足少陰巨陽,甚則入腎。
【五臟生成篇第十篇】
巨陽,太陽也,足太陽之脈,上額交巔,下屬膀胱,絡腎臟,是以頭痛巔疾,足巨陽經脈病也,下虛者,膀胱之氣虛於下,上實者,頭痛巔疾,實於上也,巨陽主表,少陰主裡,故受病之,過在足少陰,巨陽,病不能愈,必從經脈而入臟,故甚則入腎。
徇蒙招尤,目冥耳聾,下實上虛,過在足少陽厥陰,甚則入肝。
徇作 ,冥瞑同。
,瞬視也,蒙,不明也,招,掉搖也。
尤,甚也。
足少陽之脈,起於目銳 ,從耳後入耳中,出走耳前, 蒙而掉搖且甚。
經脈虛而風氣勝也。
目瞑耳聾者,起於目,入於耳也,上文頭痛為上實,此蒙招為上虛,故曰下實上虛、言膽木之邪實於下少陽經脈虛於上也。
少陽為表,厥陰為裡,故受病之過,在足少陽厥陰,設病不愈,必從經脈而入臟,故甚則入肝。
腹滿 脹,支膈 脅,下厥上冒,過在足太陰陽明。
腹者,脾之部也,腹滿 脹,脾土病也,支膈 脅者,《靈樞?經脈》論云,脾足太陰之脈,其支其,復從胃,別上膈,謂 脹上連支膈,旁連 脅也,下厥上冒者,太陰脾氣不升,則下厥,陽明胃氣不降,則上冒,陽明太陰,相為表裡,故過在足太陰陽明,脾臟先病,故不言甚則入脾。
咳嗽上氣,厥在胸中,過在手陽明太陰。
咳嗽上氣,肺病也。
厥在胸中者,經脈論云,肺手太陰之脈,起於中焦,下絡大腸,臟腑不和,故厥在胸,其受病之過,在手陽明太陰。
肺臟先病,故不言甚則入肺。
心煩頭痛,病在膈中,過在手巨陽少陰。
心煩頭痛,心病也。
病在膈中者,經脈論云,心手少陰之脈,下膈,絡小腸,臟腑不和,故病在膈中,其受病之過,在手巨陽少陰。
心臟先病,故不言甚則入心。
此論診病之始。
五決為紀,而及於五臟五腑,故不言手少陽厥陰也。
【五臟生成篇第十篇】
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,可以指別,五臟之象,可以類推,五臟相音,可以音識,五色微診,可以 目察。
能合色脈,可以萬全。
別,音逼。
脈有陰陽,大為陽,小為陰,滑為陽,澀為陰,浮為陽,沉為陰。
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,可以指按而別之。
脈之陰陽,內合五臟,五臟陰陽之脈象,亦可以大小滑澀浮沉而類推之。
如浮大為心肺,沉澀為肝腎,滑為脾脈者是也。
五臟合五行,五音五色亦可以微診,可以目察。
能合色脈而共診之,可以萬全。
色脈共診,有如下文所云也。
赤脈之至也,喘而堅,診曰,有積氣在中,時害於食,名曰心痹,得之外疾,思慮而心虛,故邪從之。
赤,心色也,赤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。
喘而堅,脈體急疾而牢實也,診其色脈如是,則曰有積氣在中,時害於食而不能食,病名曰心痹。
心痹,心氣閉而不舒也。
蓋積氣非心臟之本病,故得之外疾,乃思慮而心虛,故邪從之而致心痹也。
白脈之至也,喘而浮,上虛下實,驚,有積氣在胸中,喘而虛,名曰肺痹。
寒熱,得之醉,而使內也。
白,肺色也,白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。
喘而浮,脈體急疾而上浮也,上虛下實,言脈喘而浮,則有上虛下實之病。
驚,上虛病也。
有積氣在胸中,下實病也。
又曰喘而虛者,言脈喘而浮,則喘而虛也。
此病名曰肺痹,而有皮毛之寒熱,蓋驚積,非肺臟之本病,故得之醉,而使邪氣之內入也。
青脈之至也,長而左右彈,有積氣在心下支 ,名曰肝痹,得 之寒濕,與疝同法,腰疼足清頭痛。
彈平聲。
青,肝色也,青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,長而左右彈,脈體有餘,左右兩手之脈,如弦之彈指也。
此有積氣在心下支 ,心下,膈也、支 ,左右脅肋,乃肝脈之循行也,故病名曰肝痹,蓋積氣非肝臟之本病,故得之外感寒濕,疝病本於寒濕,故與疝同法,寒濕為病,則腰痛足清頭痛,而致肝臟之病也, 黃脈之至也,大而虛,有積氣在腹中,有厥氣,名曰厥疝,女子同法,得之疾,使四肢汗出當風。
【五臟生成篇第十篇】
黃,脾色也,黃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,大而虛,脈體張大而空虛也,此有積氣在腹中,腹中,脾部也,有厥氣,乃土受木克,土氣厥逆而不達也,土受木克,故不名曰脾痹,名曰厥疝。
疝,肝病也。
女子同法者,女子無疝。
肝木乘脾之法,則同也。
夫厥疝非脾臟之本病,故得之疾,猶言得之外疾,使四肢汗出當風,以致脾臟之病也。
黑脈之至也,上堅而大,有積氣在小腹與陰。
名曰腎痹。
得之沐浴清水,而臥。
【五臟生成篇第十篇】
黑,腎色也。
黑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。
上堅而大,堅大之脈,上浮而不沉也,此有積氣在小腹與陰。
小腹者,腎之部,前陰者,腎之竅,故病名曰腎痹。
夫積氣非腎臟之本病,故得之沐浴於清水中,水氣未散,而即臥之所致也,此以五臟色脈,診五臟之病,如是以診,可以萬全矣。
凡相五色之奇脈,面黃目青,面黃目赤、面黃目白,面黃目黑者,皆不死也。
相,去聲。
奇,音箕。
奇,陽也。
以色為脈,故曰奇脈。
凡相五色之奇脈,但以目視,不必手診。
目青目赤目白目黑,皆有面黃中土之色,是有胃氣,故皆不死。
面青目赤,面赤目白、面青目黑,面黑目白,面赤目青,皆死也。
面無中土之黃色,若面青面赤面黑而兼目赤目白目黑目青,皆死也。
既曰面青目赤,又曰面青目黑者,言面青目赤為不宜,面青目黑亦不宜。
引而伸之,青白皆不宜也,既曰面赤目白,又曰面赤目青者,言面赤目白為不宜,面赤目青亦不宜。
引而伸之,赤黑皆不宜也。
夫面青面赤如是,則面白面黑皆如是,此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,所以申明面無中土之黃色,則死,是以色脈而知其死生也。
此一節言診色脈而知五臟之病,及於死生,以終五臟生成之義。
【五臟別論第十一篇】
此承上編五臟生成,而復論五臟之別也,肝心脾肺腎,五臟之正也。
腦髓骨脈膽女子胞,五臟之別也。
方術之士,五臟安和,更從事於腦髓腸胃之間,因腦髓而及於骨脈膽女子胞,六者為臟,因腸胃而及於三焦膀胱,五者為腑,臟本有五,今舉其六,腑本有六,今舉其五,五臟藏精氣,而腦髓為精氣之主,六腑化水穀,而腸胃為水穀之主,因方士之所尚而推論之,以為五臟之別也。
黃帝問曰:余聞方士,或以腦髓為臟,或以腸胃為臟,或以為腑,敢問更相反,皆自 謂是,不知其道,愿聞其說。
更,平聲。
方士,方術之士也。
腦,頭腦。
髓,周身骨髓也。
方術之士,修煉形身,營運精氣,五臟無病,復蒸養腦髓,清澈腸胃,故問方士,或有以腦髓為臟者,或有以腸胃為臟者,或有以腦髓腸胃為腑者,方士之中,更易其說,彼此相反,皆自謂是,余不知方士之道,愿聞其說。
岐伯對曰:腦、髓、骨、脈、膽、女子胞,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,皆藏於陰而象於地,故藏而 不瀉,名曰奇恆之府。
藏,如字。
下除五臟余藏俱如字。
方術之士,上通泥丸,薰灌腦髓,下養精血,以成胎息,故腦髓骨脈膽女子胞,此六者,藏精藏血,胎息孕育,猶之地氣之所生也,六者皆藏於陰,而象於地,故藏而不瀉,此腦髓骨脈膽女子胞六者,所以名臟也,或以為腑,亦不如六腑之傳化,是名曰奇恆之府。
奇,異也。
恆,常也。
言異於常腑也。
此方士以腦髓為臟,而或以為腑也。
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,此五者,天氣之所生也。
其氣象天,故瀉而不藏。
此受五臟濁氣, 名曰傳化之府,此不能久留,輸瀉者也。
方術之士,煉液漱津,洗滌腸胃,又以腸胃為臟。
夫胃大腸小腸以及三焦膀胱,此五者,傳導水穀,變化而出,猶之天氣之所生也,從上而下,故其氣象天,從上而下,故瀉而不藏,若以為藏,此受五臟濁氣,受而不藏者也。
若以為腑,則名曰傳化之府,此雖受濁,不能久留。
傳化之府,則輸瀉者也。
此方士以腸胃為臟,而或以為腑也。
魄門亦為五臟使,水穀不得久藏。
所謂五臟者,藏精氣而不瀉也,故滿而不能實。
六腑者,傳 化物而不藏,故實而不能滿也。
所以然者,水穀入口,則胃實而腸虛。
食下,則腸實而胃虛。
故曰實 而不滿,滿而不實也。
使,去聲。
魄門,大腸之肛門也,大腸為肺腑,故名魄門。
六腑為五臟之輸瀉,而魄門亦為五臟使。
既為五臟使,則腸胃之水穀,不得久藏,是魄門合臟腑而總為之傳使也,申明所謂五臟者,藏精氣之凝結,而不輸瀉也。
但藏精氣,無有糟粕,故滿而不能實。
若六腑者,傳化食物,輸瀉不藏,故實而不能滿也。
蓋凝結之精氣充足,則曰滿,飲食之糟粕充足則曰實。
又申明六腑之所以實而不滿,五臟之所以滿而不實者,水穀入口,則胃實而腸虛,食已而下,則腸實而胃虛,故曰六腑實而不滿,五臟滿而不實也。
此一節,言腦髓腸胃之所以為臟為腑,五臟精氣之滿,六腑水穀之實,皆腦髓腸胃之所主也。
【五臟別論第十一篇】
帝曰: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。
氣口,兩手寸口之肺脈也。
魄門為五臟使,氣口為五臟主,帝欲彰明其義,故以為問。
岐伯曰:胃者,水穀之海,六腑之大源也。
五味入口,藏於胃,以養五臟氣,氣口亦太陰也。
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,皆出於胃,變見於氣口,故五氣入鼻,藏於心肺,心肺有病,而鼻為之不利也。
見,音現。
為去聲。
水穀入胃,脈道乃行,故胃者水穀之海,乃六腑之大源也。
凡五味入口,皆藏於胃,籍足太陰脾氣之轉輸,以養五臟氣,今氣口為五臟主,以氣口肺脈,亦太陰也。
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,始則五味入口,藏於胃,繼則脾氣轉輸,氣味皆出於胃,循經脈而變見於氣口,脈道之行,本於胃之氣味,由下而上,故五臟之氣入鼻,從心而肺,故曰藏於心肺,如心肺有病,而鼻竅為之不利也。
所以申明足太陰主五臟之味,手太陰主五臟之氣,氣口,所以為五臟主也, 凡治病必察其下,適其脈,觀其志意,與其病也。
拘於鬼神者,不可與言至德。
惡於針石者,不 可與言至巧,病不許治者,病必不治,治之無功矣。
惡,去聲。
此結上文之義,魄門為五臟使,故凡治病必察其下,察其大便之通閉也。
氣口為五臟主,故凡治病必適其脈,調適其氣口之脈象也。
更當觀其志意之尚方術,與不尚方術,與其病可治與不可治也。
若尚方術,而拘於鬼神者,神道設教,不可與言天人之至德,尚方術而惡於針石者,自以為是,不可與言砭刺之至巧。
凡此拘鬼神,惡針石,是有病而不許治也。
病不許治者,其病必歸不治,雖治之亦無功矣。
此一節,承上文魄門為五臟使,因論氣口為五臟主,故當察其下,適其脈,而方士不可與有為也。
異法方宜論第十二篇 異法者,一病而治各不同,有砭石毒藥灸 微針導引諸法也。
方宜者,東方砭石,西方毒藥,北方灸 ,南方微針,中央導引也。
聖人雜合以治,用各不同,五方之病,皆得其宜,故曰異法方宜。
黃帝問曰:醫之治病也,一病而治各不同,皆愈何也?
即異法方宜之義。
岐伯對曰:地勢使然也,故東方之域,天地之所始生也。
魚鹽之地,海濱傍水,其民食魚而嗜咸, 皆安其處,美其食。
魚者,使人熱中,鹽者,勝血,故其民皆黑色疏理,其病皆為癰瘍。
其治宜 砭石,故砭石者,亦從東方來。
砭,音邊,余篇同。
五方地勢不同,致使為病各異,故東方之域,天地之所始生也。
東方有魚鹽之利,故曰魚鹽之地。
鹽出海濱,魚生水中,故曰海濱傍水。
魚鹽之地,故其民食魚而嗜咸。
地雖傍水,而皆安其處,食魚嗜咸,而皆美其食。
魚性善動,不為水寒,故多食魚者,使人熱中,鹽性味鹹,物著堅凝,故多食鹽者,咸味勝血。
傍水嗜咸,故其民皆黑色。
熱中勝血,故其民皆疏理。
疏理,血弱而腠理空疏也,其病皆為癰瘍。
疏理之所致也,其治宜砭石,以石為針,所以治癰瘍也。
夫用砭石之治,是從東方而遍及於宇內,故砭石者,亦從東方來。
西方者,金玉之域,沙石之處,天地之所收引也。
其民陵居而多風,水土剛強,其民不衣而禍 荐,其民華實而脂肥,故邪不能傷其形體。
其病生於內,其治宜毒藥,故毒藥者,亦從西方來。
歡迎光臨 【五術堪輿學苑】 (http://server37.wsky.ink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1 |